房客不履行合同,房东能要违约金吗?
02.09.2015 10:04
本文来源: 靖江网
市民秦女士咨询:
我家是自建的天地房,其中一间房租给了一个外来务工者,当时说好连租2年,并且签了合同。签好合同后,对方支付了2000元定金,合同约定如果对方提前退房,定金归我,且对方还要支付2000元违约金。至今对方租房已有1年时间,现在他提出不再租房,而且水电费欠缴。现在他称定金不要了,用来抵水电费,但是不同意支付违约金,请问我能否要回水电费和违约金?
市法律援助中心答复:
承租人行为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咨询人可以不退还2000元定金或要求承租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同时主张承租人结清水电费。
本文来源: 靖江网
02.09.2015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