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启动 发布虚假房源被严查
本月中旬,住建部给房地产中介市场出猛招,今年6月~10月,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10类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我们收到省住建厅的正式文件后,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正推进整治工作。”昨天,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部门表示。
我市已制订专项整治方案
我市有关部门表示,此次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所有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等10类违法违规行为。
我市将通过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查处并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康、公平、有序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目前相关部门已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重点检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是否与核准登记一致;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是否按规定及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事项及从业服务人员发生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变更备案;分支机构的设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商品房销售代理公司也属整治对象
市住建局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专项整治针对的不仅仅是二手房中介,也包括从事商品房销售的代理公司。
记者从市房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销售公司销售新建楼盘。一直以来,我市对于此类销售公司实行备案制,并且按项目备案。也就是说,一家销售公司如果同时负责销售两个楼盘,均按不同的项目分别备案。备案时,销售公司要提供营业执照、经纪人证书、申请表等。
我市还有不少从事二手房交易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目前,全市从事二手房经纪服务的中介机构约180家,而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仅80家。
违法违规行为将被曝光
根据省住建厅转发的文件要求,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省住建厅正在推进全省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实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征信全覆盖,对失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惩戒,直至清出市场。
我市有关部门表示,近期将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填报基本情况调查表,并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相关部门将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集中查处以下10类违规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客户,诱骗消费者;
2.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3.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4.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5.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6.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7.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8.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
9.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10.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