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把定金和房租转给我,我再把钥匙和租房合同给你”。正在租房的你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房东”在电话里让你转账,可是却没有带你看房并交付钥匙?那是因为他不是真房东!近期,我省各地相继发生冒充房东对租房者实施诈骗的案件,请广大租客注意防范,以免损失钱财。
8月,小高在某商业网站上看中一出租房屋,并根据网上预留的电话联系对方,但对方要求先用微信转帐200元作为定金。小高转账后于当日下午与对方见面并签订租房协议,还转帐4800元作为房租和押金,后来因无法入住才发现对方不是房东。无独有偶,9月,小贾在商业网站租房看到一个招租广告,后与对方联系谈妥以每月1100元的价格成交,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7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共计8560元,9月10日发现对方不是房东。
这什么套路?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犯罪分子是冒充房东通过网络媒介发布虚假租房信息,低价吸引租房者,然后以缴纳定金、房租、押金等为借口实施诈骗。需要租房的市民要做好以下几点防范措施。
1、利用网络搜索租房信息时,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出租权或者经营管理权,切记不要急于转账或者交钱。
2、租房一定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身份证等资料,明确房屋的水电等配套费用、房屋维修由谁承担,并确认当前缴费、房屋情况。
3、要按照正规的租房手续签订租房合同,将租金、押金缴纳、退租等规定写入合同,以免日后出现矛盾。
4、尽量选择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进行租赁交易,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