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3户纳税人享营改增政策红利
5月1日起,“营改增”将全面推开,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目前,我市“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截至4月26日,市国税局完成“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确认4683户。
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市国税局局长王华介绍,“营改增”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无论是对全市经济建设,还是对企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原有的营业税企业将增加抵扣,新增不动产将纳入抵扣,特别是对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及房地产业来说,是一场“及时雨”。
据介绍,“营改增”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它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此次“营改增”后,我国纳税人全年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
“绿色通道”方便纳税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营改增”后纳税人的需求,市国税局投资改造了办税服务厅硬件,设置“营改增”导税台、专用辅导区、一站式办理窗口、权益维护岗、投诉处理岗等绿色通道,保障纳税人快捷高效办税。同时,对“营改增”纳税人办税服务进行压力评估,据此调整和改造叫号系统,增设“营改增”绿色通道叫号项目,缩短叫号等待时间。
根据“营改增”需要,市国税局增设了应急办税服务厅,添置了音频视频监控系统、身份实名认证系统、自助办税终端、排队取号系统、评价器、网络交换系统等办税服务设施设备,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将联合进驻,构建“共设窗口、互派人员、一厅两办”的联合办税模式,让纳税人享受便利。5月3日起,位于原长里工商所北侧的应急办税服务厅将正式投入使用,主要为全市个体工商户办理涉税事项。
宣传辅导全面覆盖
4月份以来,国税部门精准用力,力求“营改增”宣传辅导全覆盖。
4月份是第25个税收宣传月,国税部门借此契机,积极主办“营改增”政策辅导培训,根据纳税人规模及行业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已培训涉及试点纳税人1000余人次。同时,国税部门依托税企QQ群、微信公众号、百度云盘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讲解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纳税人了解和把握“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国税部门还成立了“营改增”政策咨询辅导团队,到办税大厅“营改增政策咨询岗”轮流值班,详细解答纳税人各类涉税问题,得到广大纳税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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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点要知晓
4月30日前,纳税人请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5月1日起,可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5月15日前,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6月27日前,需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其中,如果是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如果纳税人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发票领用方面的变化较大
自5月1日起,地税机关将不再发放发票。5月1日起,纳税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同时,5月1日前,如果纳税人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