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16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8.12.2015  12:43

  2015年即将结束,来自市工商局的最新统计显示,自去年7月1日在江苏率先试点市场主体网上年报以来,南京市场主体年报率已达80%,位居全省前列。其中,有1161户企业因未按时依法年报,且绝大多数原先注册登记的电话和地址都联系不上,被市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记者查询发现,这1161户企业涉及食品、地产、通信、建材、化工、文化、金融、制衣、电子、商贸、软件、工程、养殖等各行各业。其中,有些还是“”字头企业的南京分支机构,比如,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公司禄口营销服务部、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莫愁新村营业点等。

  “实施市场主体年报制,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年报与以往的年检、验照制度一样都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主动承担的法定义务,但与年检、验照制度相比,年报更强调自律和诚信。”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元虎介绍,年报减轻了市场主体的人力和行政成本,有利于进一步助推创业创新,加快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年检改成年报后,不仅监管没变松,反而信用监管更严了。”南京市工商局个企监管处处长张敬民说,按照规定,市场主体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年报,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1161户企业中,绝大多数都已经联系不上了,有的可能已经倒闭了,有的是注册登记时填写了虚假的联系电话和地址,还有少数企业虽然能联系上,但仍未能在责令的时间内整改补报。

  张敬民表示,这些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业务开展、招投标、评优等方面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其他消费者和企业如果想与某家企业合作,也请先上网查询其年报情况,如果发现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千万不要再与其合作,以免经营受损或上当受骗。另外,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依然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今后,南京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年报政策宣传,强化企业登记住所管理,完善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