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墅堰:对缓刑人员入矫实施同步监督

23.10.2014  13:33
 

  近日,戚墅堰区检察院在该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中心,对两名缓刑矫正人员的入矫过程实施现场监督,社区矫正检察官对其诫勉谈话,要求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认真改造,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 

    新刑诉法实施以来,为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的检察监督,戚墅堰区检察院积极推动建立由公安、司法、社区等职能部门及矫正人员本人到场参与的无缝衔接模式,并同步实行监督,使各部门根据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