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
近日,省农委下发通知,部署加强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
通知强调,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种业大省,全省粮食生产实现连续增产,良种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良种的增产潜力仍没有充分发挥,部分地区套牌侵权、制售假劣问题仍然突出,严重损害了农民和品种权人权益,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阻碍了现代种业的快速发展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适应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坚决摒弃一些地方存在的保护主义旧思维,充分认识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定治种稳粮信心,切实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强化良种对农业增产增收的驱动力。
通知要求,一要突出重点监管环节和措施。各地要以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为重点目标,以制假售假高发区域为重点地区,以水稻、小麦和玉米等大宗粮食作物为重点,以近几年种子专项执法和检查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和门店为重点对象,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坚持专项检查与举报维权相结合,动员广大农民、企业和科研育种单位广泛参与,集中力量开展企业抽查、市场检查、基地巡查等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套牌侵权、非法生产、越区推广、未审先推等违法违规种子经营行为。二要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质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法定条件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时纠正超权限核发或擅自降低许可条件的行政审批行为,严把种子市场主体准入关。要强化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对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动态监管,及时依法注销不具备资质条件或不按规定上报生产经营信息的生产经营主体许可证,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发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吊销其许可证。许可清理情况要及时发布注销公告,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向农民销售种子(苗、秧)的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要依法纳入监管范围,加强指导与服务。三要规范品种审定和示范推广。各地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品种管理职能,认真做好县域内农作物品种布局调查与规划编制,重点实施“县域品种布局精准化工程”,推进品种布局合理化、种植规模化、推广规范化,发挥品种对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的引领作用。要坚持品种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程序,重点加强品种安全性测试,高产创建、攻关评比等推广活动严禁使用未审定或不在适宜区域范围的品种,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