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江苏 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形式多样宪法日宣传活动

05.12.2014  11:39

   省检察院:社区群众和大学生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走进检察院,我们是第一次,对宪法的了解,也是第一次。以前知道的少,这次宪法日能让我们多些法律意识……”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街道苏州路社区的李秀竫大姐兴奋地告诉记者。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一大早,江苏省检察院就迎来了一批来自南京市宁海路街道苏州路社区的群众和河海大学的大学生,他们饶有兴致地参观了省检察院院史陈列室、宪法宣传展板,现场观摩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现场演示,观看了省检察院网站对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宣传专栏,以及检察机关拍摄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微电影。在宪法宣传展板前,河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谈欣桐和崔莹莹边看边讨论:“宪法日宣传确实很重要。很多老百姓认为宪法离自己生活很远,所以遇到违宪行为,也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宣传展板挺好的,看的清楚明白。这种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不仅百姓喜欢,我们大学生也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参观之后,社区群众、大学生代表参加了省检察院召开的“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建设”学习宣传宪法座谈会,与省检察院干警面对面进行交流。上周刚刚被省人大任命为检察员的省院侦查处干警胡翔说,“依法治国首先要践行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所以,宪法日让更多人增强了宪法意识。”苏州路社区的党支部刘书记感慨,“参加活动,受益匪浅。让我认识宪法、敬畏宪法、遵守宪法、信仰宪法,增强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我们会将学到的、看到的宪法意识和观念,向身边的人传播下去,让身边更多的人提高法律意识”。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明表示,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恪守宪法原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定不移地做宪法原则的践行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尊严和权威的捍卫者;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力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作为省检察院宣传国家宪法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12月4日下午,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泰兴“12·19”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二审,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出庭支持起诉,全国数十家媒体的记者云集。(沈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