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扎实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07.04.2016  10:55

  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促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统筹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省教育厅、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文件,2016年起在高考本科提前批次定向招录乡村定向师范生。受委托的师范院校,结合当地乡村教育发展实际,为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师资。学生毕业后回乡村学校任教,各县(市、区)确保定向师范生有编有岗。对按协议到苏北地区乡村学校任教的,省财政依规给予学费补偿。


  职称和待遇向乡村教师倾斜。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在评审中加大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实绩和乡村任教年限权重,减少校级以上公开教学、县级以上获奖、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刚性指标。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保障,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


  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大力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每年为乡村学校培养领军校长100名、市级骨干教师2000名、县级骨干教师后备人选4000名。推进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支持乡村学校校长、音体美兼职教师、幼儿园教师等重点领域和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促进乡村优秀教师专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