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5.12.2015 10:57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晨报讯(记者周晶)江苏省委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记者了解到,江苏将以改善环境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按层级定区域,建立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以省辖市为单元划分一级网格,以县(市、区)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要求确定本网格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
利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抓紧制定本地区网格划分方案、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编辑: 吴宇鹏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5.12.2015 10:57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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