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善公路管理机构行业标识

27.05.2015  23:40

5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出台《完善全省公路管理机构行业标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下发“十二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省局各项重点迎检工作任务目标分解的通知》精神,以规范整洁的站容站貌,迎接“国检”,展示公路部门良好形象。

    《方案》所提的行业标识包括市、县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机构、普通公路收费站、超限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应急中心(基地)的系统标志、单位名牌、室外区域看板、造型招牌、执法大厅门面、室内总区域看板、分区域看板、大厅内柜台和背景墙、窗口名称、公示栏职责规范、意见箱、垃圾筒、资料架、触摸屏、部门标识牌、会议室背景等16项,要求按照《江苏省公路行业标识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图集》(2008年版)的规定,行业标识的尺寸、颜色、字体、组合形式要规范统一。

      此外,《方案》还要求各市对辖区内公路管理机构行业标识实施情况对照标准进行摸底,于5月30日前报送现状统计表。对不达标的单位,各市将制订工作计划,按规范组织实施,对现已老化的标识进行清理出新,破损缺损的进行更换补齐,确保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并于8月中旬完成标识建设任务。

    《方案》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市要对辖区内各单位行业标识的实施进行统一部署,培训有关责任人员,使其熟悉行业标识建设内容、标准及操作规范,定期了解辖区内各机构标识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厅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