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我省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全覆盖

29.10.2014  10:33
  根据省综治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2015年底,全省80%以上城乡社区达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目标;2016年底,全省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实现社区服务管理能力、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四个进一步提升”。      《意见》提出,通过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建成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服务管理网格体系,努力把城乡社区网格打造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要求,在现行行政区划框架内,根据社区、小区楼幢、自然村落分布特点和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大体按照城市社区300-400户、农村社区200-300户,划定服务管理网格,实现全面覆盖。配齐配强网格管理员队伍,由党组织书记或居(村)委会主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责任人(网格长),每个网格应配备2名以上网格管理员。充分整合社区各类服务管理力量,实行“组团式”服务管理。      《意见》明确,各地网格化服务管理所需经费按现有渠道解决,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各地要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列为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考核办法,确保网格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