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杀手”

16.09.2015  09:00

  今天是第21个国际保护臭氧层日

  今年是《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缔结第30周年,也是江苏省实施ODS淘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的关键之年,而今天也是第21个国际保护臭氧层日。记者昨天从省环保厅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江苏目前正在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同时鼓励公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不法行为。

  冰箱、空调、灭火器材等都含有消耗臭氧层物质

  据了解,臭氧层是指大气层的平流层中臭氧浓度相对较高的部分,大多分布在离地20—50公里的高空,其主要作用是吸收短波紫外线,使地球上的生物免受有害紫外线的危害。“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臭氧层不同于近地面臭氧。近地面臭氧是由大气中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特殊的气象条件下,经过复杂的光化学反应而生成的‘二次污染物’,危害比一次污染物更为严重。但平流层中的臭氧恰恰相反,不会对人类和动物造成威胁,反而是地球生物的保护伞。”江苏省环境经济技术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华凤林介绍说,消耗臭氧层物质(英文缩写为ODS)即是指那些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化学物质,目前有八大类96种,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冰箱、空调、灭火器材、泡沫发胶以及杀虫剂等产品中。

  臭氧一旦遭到破坏、形成臭氧空洞,将会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如引发白内障、皮肤癌等,同时可能导致豆类、瓜果类作物的大量减产,使浮游生物数量减少,损害整个水生生态系统,此外,过多的紫外线到达低层大气,会导致对流层大气化学反应更为活跃,产生有害气体,降低城市空气质量。因此,上世纪70年代起,臭氧层的保护开始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1985年国际社会签署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7年签署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而我国政府于1989年正式加入《维也纳公约》,并于1991年签署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

  购买不含ODS的产品,举报非法生产ODS的活动

  记者了解到,自2007年起,江苏省先后参加了由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牵头组织、由多边基金赠款支持的“江苏省加强ODS淘汰能力建设一期、二期项目”等示范项目。一期项目主要针对全氯氟烃(CFC)、哈龙类ODS物质,对我省250余家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分批对全省环保系统400多名环境管理人员和相关企业300多名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我省按时完成2010年1月1日实现CFC、哈龙类和四氯化碳类ODS全面淘汰的国家履约目标。

  2014年起江苏省开始实施ODS二期项目,重点围绕HCFCs类ODS物质,建立并实施备案管理制度,构建江苏省动态更新的“臭氧杀手”数据库。“根据环保部提供的企业参考名单,我省HCFCs企业数量较多、涉及面较广,主要涉及生产、使用和销售等多个领域,其中:2014年我省HCFCs生产企业有6家,约占全国五分之一;使用方面,涉及HCFCs原料用途的企业有9家,约占全国30%;受控用途的HCFCs企业约有143家,约占全国15.6%;此外,还有HCFCs销售企业12家,约占全国12.5%。

  “保护臭氧层,与我们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身边点滴做起,培养有利于臭氧层保护的消费和生活习惯,比如购买不含ODS的产品,联系规范的厂家安装空调并进行定期维护,到配备制冷剂回收和处理设备的维修站维修或报废相关产品,举报非法生产、使用和进出口ODS的活动等等。”华凤林呼吁说。记者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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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