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文化建设相关战略合作
1月20日,省文化厅分别与省政府参事室、南京师范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江苏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政府参事室与省文化厅将在三个方面展开合作。一是合力推进“精彩江苏”文化品牌的打造,省政府参事室将参与有关文化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编写相关丛书,组织参事、省文史研究馆员举办专题讲座。二是合力推进江苏文化智库建设,将共同开展文化建设相关的研讨和调研,为行政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合力推进江苏文物保护与科研,重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与南京师范大学的战略合作涵盖地域文化研究、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产业发展、高校博物馆建设、对外文化交流等多个领域。在文化研究和创意产业领域,合作开展区域性、地方性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等课题调研和江苏重大品牌文化活动策划。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将共同打造集政策研究、数字化保护、展示推介、教学培训、产业化运营为一体的多功能、开放性实体化机构,推进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文物保护领域,将依托南师大文博、考古专业师资团队,提升江苏博物馆体系建设和博物馆从业人员水平。在文化对话与交流领域,将开展高层次的文化对话与交流,挖掘、收集、整理、策划、推广江苏整体文化形象。在戏剧戏曲领域,将发挥南师大戏剧戏曲学科和人才优势,共建江苏戏剧戏曲人才培养基地。
通过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是近年来我省全面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有效手段。2012年9月,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与江苏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艺术创作与生产、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工作,并成立部省合作领导小组,由两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每年会商一次,总结部署相关工作,协调重大工作事项。此后,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分别与南京市、常州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宿迁市人民政府和南京大学签署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