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放地质勘查丙级资质审批

04.01.2017  14:01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勘查丙级资质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省厅于12月28日,在南京召开地质勘查丙级资质委托下放审批工作部署会。

      会议着重解读了地质勘查丙级资质行政审批有关法规文件,简要介绍了地质勘查丙级资质受理、审批、发证工作流程及相关管理工作要求,演示了地质勘查丙级资质申报条件、受理、审查内容及报盘数据软件的操作与使用,并就下一步委托下放地质勘查丙级资质审批相关工作进行了研讨和明确。       省地勘局、省有色地勘局、省煤炭地质局,各设区市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厅地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