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拨应急救灾资金

08.07.2016  18:02

  本报讯记者7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自然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将逐户走访,对因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急难对象,及时评估家庭情况,建档立卡,分类救助。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

  据省民政厅统计,自6月30日至7月6日20时,本轮强降雨共造成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等10个市49个县(市、区)259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达88.9万人,25人因灾伤病,78035人紧急转移安置;倒塌房屋459户1004间,严重损坏房屋769户1586间,一般损坏房屋4627户11903间。

  南京高淳区、溧水区和宜兴市、江阴市、新沂市、睢宁县、溧阳市等7个县(市、区)共下拨应急救灾资金469万元,发放衣被7000余套、应急照明灯200套。 (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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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晓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