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察官故事]袁同飞:追梦的人生不寂寞
我的第一个大学校门
我是一名“60后”,回想自己人生的每一步,至今历历在目。1985年,我高考落榜后,凭着一腔热血选择了参军,成为一名现役军人。那时候我的职业目标,就是做一名合格的士兵。在部队多年的培养教育下,我从士兵成长为一名上尉军官。1998年转业后,我又怀着深深的制服情结,毅然决然地选择来到检察院工作。
其实,我熟悉法律这个职业,是从我踏进检察大门开始的。而真正爱上这个职业,是从我2000年拿到中央党校函授法律专业本科文凭以后。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带着对法律的这份热忱和推崇,我在这里受到了法治理想、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等等法律文化氛围的熏陶,也让我在这里成就了梦想,收获了人生中又一段快乐的时光。
时光荏苒,屈指算来,我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已是第18个年头。与科班出身的检察人不同,我虽没有读过正规的法律大学,但我对培养法律人的大学情有独钟,用一句诗意的话来说:“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我算得上三进了大学校门:第一次是自己入伍两年后考上了解放军天津运输工程学院,学的是汽车分队指挥专业;第二次是我在部队任职副连职参谋后被组织推荐到解放军长沙政治学院,学的是军队政治宣传理论专业;第三次是转业到地方工作后,才算是进了法律人的大学: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盐城学区本科班。当时我学法律的想法很简单:这里是崇尚法治的地方,虽然我是一名转业干部,但起码也要有个法律本科文凭吧。
记得到检察院报到的第一天,一位人事处的老同志就告诉我,你的人事档案是被我们领导抢回来的,凭你的优势和条件,你可以去职业发展前途更好、物质待遇更优厚的其他单位啊,为什么要选择进检察院呢?他所说的“优势和条件”,是指当时我是捧了一大摞荣誉证书、发表的作品去的。事实上,当时的情形是人们热衷于到待遇好的企事业单位,而我虽说对从事什么职业处于迷惘的状态,但从小就对检察官这个为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保护神”充满由衷的敬意和向往,所以抱着穿上检察制服就行的想法,毫不犹豫地选择进了检察院的大门。
从此,我开启了人生的另一段追梦之旅。这是我爱上“检察蓝”的开始,也是我热爱检察工作的开始,同时也为自己能与检察事业一起成长感到由衷的自豪与幸福。
本来以为,进了检察院后能分配到办案部门,和其他同事一起做更多匡扶正义、轰轰烈烈的工作,但事与愿违,我还是分到了综合部门做文秘工作。虽然说我的文字工作有一些基础,但如果不补齐不懂法律这个短板,我想所有的文稿质量都会大打折扣。因此,再上大学补好法律这一课,对我来说一直是梦寐以求的事。但如何才能让自己成为一名行家里手,做一个懂得法律的法律人呢?在老同志的鼓励下,我一边干好本职工作,一边报名参加了中央党校1999级秋季盐城学区法律专业本科函授班。
半工半读,在职学习是辛苦的。因为要完成学习任务,我只有利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恶补”。从此,我除了加班赶材料之外,几乎业余时间都是与法律教材一起度过的。就在这孜孜不倦的渴求中,我从一个法学门外汉,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法律本科文凭。虽说这个文凭是函授的,但它凝聚了我的汗水和结晶,收获的是我的新状态、新追求,也更坚定了我最初的选择,同时也让我今后的法律人生更加充实、自信和幸福。
18年的检察工作经历,让我对法律有了更多、更深的领悟和体会。我先后在干部人事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等多个部门工作,接触最多的还是公文中的那些法律知识。我有了法律专业的素养后,经我起草的材料再也不会出现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错误了,经我编辑的内部期刊也不会因为不懂法律业务而出现笑话了。如今,我也从一名普通干警成长为一名中层干部,较好地发挥着中层干部的担当和参谋助手作用,并经常带领部门同事一起学习、研究、撰写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调研文章和法学课题。再看今天的成绩,我想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知个中酸甜苦辣。那一段学习法律的美好时光,是真正引领我、启迪我走向法律人行列的光荣之旅、精神之旅。如今,我的儿子也在我的影响下,选择了法学专业,现在也成为了基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干警。
奋斗的人生不寂寞。虽然我没有真正进过专业的法律大学学习,但我依然怀念人生中每一次学习的机会,因为它们在我眼里,这是人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今天的我,生活在检察机关这个大家庭里,不但学会了法律思维方式,也更加敬畏法律,崇尚法律,更加懂得法律对于这个时代的文明与进步的意义。法治精神已经渗透到我的血液与骨髓里。(袁同飞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