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党代会提案办理工作

24.12.2016  15:43

昨天下午,我市举行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提案交办会议,推进党代会提案办理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申晓勇出席会议。

 

会上,市委组织部将代表提案汇总情况和办理程序作了通报和说明。市十二次党代会召开期间,党代表通过联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共向大会送交关乎改革发展和民生普惠的建设性提案10件。根据要求,党代表提案办结时间为三个月,各主办单位须在交办后的三个月内,与提案的第一名代表直接见面,告知答复意见,对其他联名代表可采取面答或函答的形式进行答复。答复意见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主办单位答复提案代表时,须请代表填写《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提案,承办单位要重新研究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再次书面答复提案人。

 

申晓勇指出,做好代表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要强化领导,深化认识,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分管责任、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工作“高度”;要从严要求,从实着力,通过规范办理程序、注重调查研究、形成部门合力,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工作“力度”;要创新方式,创优效果,通过创新办理方式、强化督查指导、抓好舆论宣传,进一步增添提案办理工作“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