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农村居民防贫预警处置工作机制
2019年我市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今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近日,我市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并施行农村居民防贫预警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我市以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为主体,全面建立防贫预警动态监测体系。动态监测对象为具有靖江户籍的农村居民或经村界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重点关注五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16周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建档立卡户中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规定条件,人均年收入略高于市定脱贫标准的农户家庭;患大重病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农村居民;无固定收入来源或固定收入来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因农户家庭收入不稳定,导致新增失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断保人员,新增危房和无供水供电农户家庭以及其他应纳入重点监测对象的农村居民。
根据动态监测情况,对疑似致(返)贫家庭,预警处置流程为村级排查、启动预警,镇级审核、确认风险,市镇联动、精准救助。对经调查核实确有致(返)贫风险的,我市将突出救急救难,通过先行实施临时救助、精准落实兜底保障、合力化解致(返)贫风险等多措并举,筑牢防贫底线。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快速响应,先行实施临时救助,并会同市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住建局、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救助措施。
我市将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类救助和扶贫政策,确保发生贫困的家庭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得到救助、第一时间落实脱贫措施,坚持助力脱贫与防止返贫相结合、增强时效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强化政策兜底保障,消除致贫返贫隐患,确保在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