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威力初显

21.08.2015  00:14

近日,6名沿江企业的负责人先后来到市场监管局港城分局,申请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查,这6家企业都是因为没有在6月30日前及时进行年报,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直接影响了企业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和银行贷款。

 

去年起,企业一年一度的“年检”改成了“年报”,企业人员只需在电脑上就可进行年报,2013、2014两个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是今年的6月30日。截至2015年6月30日,靖江有5000多户(次)企业未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年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去年8月份起,市场监管部门就通过培训、上门服务、短信通知、门户网站提醒、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年报的相关要求,引导企业构建诚信体系。今年7月1日零点,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动将未年报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7月份起,我市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就遭遇到了问题。一家从事网上销售的企业此前并未重视年报工作,虽然市场监管部门多次提醒、催促其办理年报,但仍是没当回事。7月初该企业发现无法在淘宝网上备案,询问原因得知,企业经营状态处于异常,负责人赶紧到市场监管局咨询,请求帮助移出异常名录。还有一些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参与招投标时被对方直接回绝,究其原因都是因为未年报导致信用有了污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未年报企业要抓紧时间补报,补报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调查核实后方可移出,但失信记录仍将留痕。截至8月20日,我市有50多家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已有39家企业通过核查。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信用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我市企业每年要及时完成年报,同时依规履行出资情况、股权转让、行政许可、知识产权出质等信息的即时公示义务,一旦在抽查中被发现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都有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1月份以来,市场监管局先后开展了即时信息公示、出资信息公示以及广告企业信息公示等三次抽查,有35家因被抽查发现问题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按照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等方面都要受到限制或禁止。如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监管局面正在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