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难证"我妈是我妈" 母亲失踪自己曾改名
魏先生几乎愁白了头发。
原因是他曾用名“雷挺”,但是现在已经找不到改名记录。
魏先生从小到大和母亲的合影并不能作为自己就是母亲儿子的证据。
老母亲失联已经超过五年,儿子生活陷入困境后想将母亲名下的两处房产出售。不料他竟然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如何证明你是你妈的儿子?”
母亲失踪儿子想申请宣告她死亡 须证明“我妈是我妈”
济南的魏铁告诉济南电视台记者,他小时候父母经常打架,让他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甚至一度出家寻求心灵的平静。由于他没有办法找一份固定的工作,所以很大程度上依靠母亲的退休金生活。
令人没想到的是,2009年魏先生的母亲突然离家出走了。为了找到母亲,魏铁和姨妈多处奔波,中年的他头发已经半白了。眼看母亲找不到,生活也逐渐陷入了困境,魏先生便想到了把母亲名下的两处房产出售。
但是由于母亲失踪多年,房主不在的情况下无法买卖,于是魏先生决定先申请法院宣告母亲死亡,然后再以遗产的方式出售房产。
然后问题来了,2014年年底,魏先生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宣告母亲死亡。法官说,根据她母亲的离婚调解书,魏女士有一个叫做“雷挺”的儿子,要继承遗产必须证明他就是“雷挺”,也就是说魏先生需要找到自己在公安机关的改名记录。
母亲离婚后给儿子改名 30多年过去记录找不到了
原来,1978年魏先生的母亲就和父亲雷某离婚了,当时离婚协议书上有一个叫做“雷挺”的儿子。法院认为,如果要宣告母亲死亡,必须由魏女士的儿子“雷挺”出面申请,或者是魏先生有个“曾用名雷挺”。
魏先生顿时傻了,他也是现在才知道自己曾有个名字叫做雷挺,因为母亲离婚之后就给他改成了现在的名字。
为了证明自己就是“雷挺”,魏先生必须找到相关证据。这可就难住了魏先生,因为他去公安部门了解到,当年改名的资料已经找不到了。“这个人就是我,不可能找到另外一个‘我母亲的儿子’,如果公安机关不能证明‘我就是我’,那么我母亲的死亡证明就开不了,那么我母亲的遗产我就没法继承,也许将来会充公吧。”
魏先生的姨妈也表示了自己的疑惑,“因为没有档案了,所以不出证明,但是档案是他们弄没的,我们迁移户口的时候,把凭证交给了公安机关,然后他们把凭证销毁了,让我们证明自己是谁,那我们怎么证明呢?”
济南市户籍科的滕科长回复说,“这个事儿真是挺麻烦,但是早晚也得解决,人在这儿,房子在这儿。已经跟领导汇报了,然后协调省厅给解决。”至于什么时候能够解决,滕科长也没法准确回复。
齐鲁网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是北京市民陈先生的一句感慨。听起来有些好笑,却是他的真实遭遇。
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需要书面证明他和他母亲是母子关系。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在陈先生为此感到头大时,有人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先别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这个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头疼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而更令陈先生窝火的是,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
最近,年近花甲的陈女士遇到件头疼的事情,自己出国留学的儿子突然让她办一份名为“母子关系证明”的公证材料。找居委会,开不了;拿着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又被公证部门告知不具效力。“本来一个明摆着的母子关系,现在却不知该如何证明了?”陈女士表示十分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