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债务处在可控范围内

17.06.2016  20:46

  当前,中国的债务问题受到全世界关注。中国的债务到底高不高,是否存在危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李扬6月15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介绍,截至2015年底,我国债务总额为168.48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为249%。中国政府的债务处于可控范围内,中国有足够的资产来应对债务风险,不存在债务危机—

  6月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吹风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介绍我国债务水平等相关情况时表示,我国政府的债务处在可控范围内,同时有足够的资产来应对债务风险,不存在债务危机。

   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较高  

  据介绍,作为专业的金融研究机构,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很早就关注并组织专业队伍研究我国的债务问题,并从2011年开始编制我国的国家资产负债表,至今在资产负债表方面有了近10年数据,在债务率方面已有了连续20年的数据。

  债务主体在结构上通常划分为居民、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政府。“根据我们的研究,截至2015年底,我国债务总额为168.48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为249%。在结构上,居民部门在40%左右,金融部门约为21%,政府部门约为40%,如果考虑到一些融资平台债务及或有债务,通过一个折扣打进政府债务总额里去,政府部门会达到57%。”李扬说。

  在地方政府债务统计中,或有债务是指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李扬指出,在我国,问题最大的是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其杠杆率2015年底高达131%。如果把融资平台债务加进来(这部分与政府债务有所重叠),则高达156%。

  据统计,截至2015年末,我国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0.6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合计政府债务26.66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9.4%。如果把地方融资平台加进来,以更宽的口径估算,政府债务水平达到56.8%,仍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当前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比如,日本超过200%、美国超过120%、法国120%左右、德国80%左右、巴西100%左右。

  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李扬进一步分析,2015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占GDP比重为24%,应属不高的水平;再以国际通用的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指标来衡量,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警戒值。

  “中国政府的债务处在可控范围内。”李扬强调。

   债务危机为小概率事件  

  “大家讨论债务问题的时候,仅就债务谈债务的情况比较多。”李扬指出,如果目的是要评估我国发生债务危机的可能性,分析的范围就不应局限于债务,还应考虑资产方面。

  分析显示,按宽口径匡算,到2014年底我国主权资产总计227.3万亿元,主权负债124万亿元,资产净值103.3万亿元。按窄口径匡算,即扣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以当年的土地出让金替代当年的国土资源性资产,我国的主权资产净值为28.5万亿元。

  “上述分析充分表明,我国拥有足够的资财来应对债务风险,发生债务危机应为小概率事件。进一步说,即便出现大规模的债务违约,我国也有足够的资财,在不对国民经济造成较大负面冲击的条件下,予以妥善处理。”李扬强调。

  结合资产负债表分析,李扬认为,我国债务问题至少有两大突出特点:其一,我国是一个拥有高储蓄率的国家,这种状况导致两个结果:一方面,每年要有相当于GDP的50%的储蓄需要转化为投资,同时,我国又是金融市场欠发达的国家,因此,储蓄向投资的转换大多会形成债务。“然而,另一方面,高储蓄也为中国解决债务问题提供了巨大的缓冲。”李扬说。

  其二,与大多数国家不同,在我国,各级政府的借债,主要是为了进行投资。因此,与巨额债务相对应,我国地方政府掌握着大量优质资产,这些资产,形成了未来偿债的可靠保障,从而也大大降低了我国发生债务危机的可能性。

  “总之,我们仅仅看数字确实触目惊心,但通过深入分析它的结构,对我国债务会导致风险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当然债务问题是必须警惕的,任其蔓延会使经济活力受到约束,对经济长期发展肯定不利,因此现在必须把这个问题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加以解决。”李扬强调,债务问题是涉及全面的一个经济现象,不是某个政府部门能够解决的,必须进行通盘考虑解决。

   坚持法制化市场化原则  

  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债务违约事件,李扬认为,应当让微观主体的信用以自己的面目表现出来,摆脱政府信用“笼罩”的形象。

  “现在信用违约在我国市场上越来越多,从小的延伸到大的,从民企延伸到国企、央企,从经济落后地区延伸到经济发达地区。”李扬认为,信用违约恰恰是打破刚性兑付的必要手段,应当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不能让信用违约一发不可收,要控制这个过程,尤其是债务重组中恶意违约情况的发生。如果信用违约背后出现了市场机制崩坏的情况,这是最坏的结果,对此要高度重视。”李扬说,法制架构至关重要,解决违约问题要在法制框架下展开,所有事情要依法进行,包括依法违约、依法清偿、依法破产。

  “信用违约的出现对我国市场发展来说是一个新的阶段,是个浴火重生的阶段。”李扬表示。

  对于如何处理企业债务问题,李扬认为,所谓不良债务的问题对面是不良资产的问题,所以要和处理不良资产联系在一起。

  “不良资产在实体经济中相对应的就是过剩产能、过多的库存,所以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解决债务水平过高和解决不良资产是一个问题的不同侧面。在这个意义上,确实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考虑,把这些问题放在一起,从国家‘总盘子’的角度讨论问题。”李扬说。

  李扬强调,处理债务问题要和处理不良资产联系在一起,债务问题的核心是处理其中不良的部分;鉴于我国债务主要是在企业尤其是国企,因此处理债务问题要和国企改革密切结合。

  “处理债务问题要和我国的市场化建设联系在一起,一定要用市场化的手段。债务不良不是说完全无法偿付,其实还有一些残值,那怎么定价就是个问题。我们过去把账面资产拿走,这不是市场化的办法,应该用市场化的办法来处理。同时,必须坚持法制手段,所有事情于法有据。”李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