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察我厅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27.01.2016  17:00

1月26日,省政府督查组葛红民组长一行到我厅考核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亚平出席座谈会,厅副巡视员韩全林汇报了我厅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厅副巡视员汤超参加座谈。

李亚平指出,我厅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法治水利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法治水利的实施意见、指标体系和示范点建设处于领先水平,各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得到认真落实。2016年,全省水利系统将把法治水利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加以推进,水利各项工作都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探索厅内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审批,进一个门,出一个文。

葛红民对我厅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我厅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力争取得新成效。

2015年,我厅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和示范引领,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厅党组着力增强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方式运用,将依法治水管水作为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厅领导班子自觉当好“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国水利系统率先研究出台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并开展示范建设单位先行先试;编制完成“十三五”水利法治建设专项规划。二是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促进水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3项审批项目,梳理出10项中介服务事项报送省编办审核,行政审批工作集中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出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省以上财政补助政策,制订《江苏省水利厅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水法规体系,正式颁布了《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相继展开《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农田水利条例》《江苏省南水北调条例》立法前期工作;稳步推进“两法衔接”,认真梳理水利部门“两法衔接”移送标准,经省“两法衔接”办公室审核通过印发执行;积极推动水利综合执法,制定出台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理顺执法事权,扎实推进国家级示范点建设和省级重点县改革。三是抓好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重大决策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查和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我厅成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第一批试点部门;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编制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全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0件,同时全面清理现有厅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水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推行“说理式”执法,固化执法程序,推进阳光执法;积极主动做好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公开各类信息,开展网络访谈和“政风热线”活动,线上问题线下答复解决率100%;加强水利普法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渠道开展法治水利主题宣传,开展全系统案卷评查和典型案卷点评,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四是抓好水行政执法,维护河湖良好水事秩序。狠抓执法巡查,对举报的水事违法行为,24小时内到达现场,每周跟踪巡查1次以上,开展“单元化”执法巡查,全省分4个片区,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巡查,协调推进案件查处;狠抓两湖和长江禁采,出台了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水行政处罚标准,派出多个工作组常驻禁采一线指导,并协助省委督查室、水利部督查组开展督查,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蔓延势头得到遏制;同时,严格长江工程采砂项目监管,常态开展统一巡江、“护江-2015”等执法行动,确保了长江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狠抓执法能力建设,建设执法基地,配置执法装备,全省水行政执法能力稳步提升。

考核期间,考核组认真查看了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相关台帐和行政执法案卷,与厅领导和相关依法行政职能处室负责人开展了个别访谈和座谈交流。(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楼锋 厅政法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