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历的司改| 张中楷:我的成长与“被成长”

13.10.2017  09:46

  2016年9月30日这一天,我正式成为员额检察官。再回首入额前后这段经历,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成长,但也知道自己在成长之路上步子迈得不够开,步伐迈得不够快,印满了“被成长”的痕迹。这种半“胁迫”式的成长,却是我对司改最直观的感受。

  入额考试的教训——要强素能

  去年8月,当我得知入额考试具体时间,距离考试已经不足一个月了,再当我了解到考试内容没有刑事执行检察类目时,我的内心是崩溃的。这意味着,从进入检察院就一直在执检条线工作的我,要考批捕、公诉、反贪类的试题,顿感压力倍增。入额考试,需要考察的是全面的法律素能,这才发现自己原本的经验知识储备仍有很大欠缺。相信很多检察同仁和我一样,在入额考试前的那段时间里都在抓紧时间看书学习,迫使自己增强自身综合素质,掌握更多业务知识技能。现在再看看这段“被成长”的经历,正是随着改革深入推进,为检察官提升整体素质注入的动力。

  最终,虽然我通过了入额考试,但仅仅是刚好通过而已。这让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不足,要不断提升法律素养监督技能,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提升综合素能上。

  检察建议的收获——要有主见

  正式成为检察官之后,院里对每个员额检察官的工作进行了分工,所有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着。今年5月,我着手起草一份针对申诉罪犯重新提请减刑的检察建议时犯了难。因为当中涉及到2017年刚开始实施的减刑假释司法解释具体适用的问题,在与监狱刑罚执行科等职能部门沟通时,双方意见存在分歧。虽然认为自己的观点没有问题,但监狱作为减刑假释的提请机关如果不同意我的意见,直接会影响检察建议的采纳。在一次交谈讨论中,我院李红阳检察长对我说了一句话:符合法律规定的就要去坚持。我认真分析了相关司法解释,从维护罪犯权益的角度出发,认定该罪犯符合重新提请减刑的条件。我下定决心提请发出了这份检察建议,监狱最终采纳了检察建议,重新提请对该犯减刑。

  司改赋予了员额检察官不小的权力,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成为我常常思考的问题。这次的检察建议之后,我更加意识到了有思想、有主见是检察官必须具备的一项品质,遇事不人云亦云,不迷信上级、权威,坚持法理和法律规定,理性分析问题,通过实践形成自己的意见才是正解。

  有权用权的责任——要敢担当

  检察建议不需要请示检察长就可以立项,对自己职责内的检察权行使有决定权,这些都是司改赋予员额检察官的权力,从助检员到检察官,我自觉权力增长的不是一星半点,监区罪犯申诉的处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等等都成为权力范围内的工作,罪犯如何维权才算的上合理维权?什么样的申诉才是正常申诉,才不影响减刑?这些都成了我需要思考决定的事情,一时间自感责任重大,工作上产生了畏难情绪。

  但随着改革的推进,我深刻意识到了有权用权背后的更大责任,时刻告诫自己要沉下心来审慎用权做事,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处理问题,敢作敢为敢担当。(张中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