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评审 委员会和专家人才库
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为充分调动市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地做好南通市市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工作,对照南通市政府《对市委政法委、司法局〈关于申请政府购买调解服务的请示〉的办理意见》、《南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办法》等文件精神,南通印发《南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实施细则》,并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评审委员会和专家人才库,覆盖14家单位共39人。
一是制定评选原则。实行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一项具体措施,是政府购买调解服务最直接最有效手段。实施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从严、额度控制、流程透明、促进工作” 的总原则。
二是明确奖补范围。各市直专业类、对接类、行业类纠纷调处职能管理部门(机构)上报的依法有据、案结事了且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满意并符合一案一奖条件的案件。专业类共分为市消费纠纷调处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等9类,对接类分为检调对接等4类,专业类为保险纠纷1类。
三是落实奖补标准。个案奖补标准分为三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重大及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特别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具体标准从50元到200元每件不等。
四是完善审查机制。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于市人民调解协会,个案奖补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总要求,评审工作由市司法局、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总牵头,市人民调解协会具体负责协调各市直部门并组织实施开展个案奖补评审活动,凡经最终审核通过的案件一律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建立个案奖补台账并实时更新,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审计等部门与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