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学校成泰州首批义务教育管理示范校

23.03.2015  12:36

泰州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示范校名单日前公布,泰州市共有9所学校获得命名,我市滨江学校名列其中。

 

去年,教育部制定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并启动实验区工作,泰州市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七个实验区之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共有92条,对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学生管理、校园环境、教育收费、师德师风等各个方面进行了逐条明确,特别将减负提质增效、推进素质教育等内容列入考核,要求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查学生在品德发展、学业水平、兴趣特长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鼓励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增加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的机会。

 

我市各校积极对照92条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经过初评、实地考察、整改回访等环节,我市滨江学校被泰州市确认为首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