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用能用地成本 江苏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意见》
龙虎网讯 江苏《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记者发现,这份文件非常“实”,注重操作性、量化和责任落实。《意见》绝大多数条文都有明确的操作性要求和量化的目标任务,省政府也提出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
去年全国“两会”上,“‘五险一金’缴纳过高、占工资比例达40%以上”成为人大代表呼吁的焦点。随后,国务院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
记者从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我省将再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时间为3年。同时,困难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
企业用工成本的最大头是人员工资。我省《意见》明确提出,将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几年我省工资平均每年的增幅达15%以上,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承担工资上涨的能力受到制约,因而对工资上涨过快的反映较为强烈,有必要合理规划工资调整的幅度和频率,减轻企业的用工负担。
企业物流成本占比,江苏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但在全球范围内比较,占比仍然偏高,仍有下降的空间。本次《意见》提出,将规范港口、机场、铁路经营服务性收费,推进城市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便利化政策落实,推动企业物流成本进一步下降。
降用能、用地成本:
工商电价每度降0.12分,工业用地鼓励长租
能源、土地成本也在企业成本中占据不小的分量。从今年起,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下调0.12分/度。据介绍,这一项将为全省企业“减负”28亿元。
在用地方面,《意见》提出重点保障年度重大项目中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用地,对工业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在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及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可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差额。
降融资成本:
对前景好、暂时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活水”,没有融资贷款的支持,很多企业活不下去。但是,由于许多企业盈利水平下降,部分银行抬高了贷款门槛,形成“嫌贫爱富”的现象,使企业“雪上加霜”。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审批门槛,扩大续贷政策适用范围,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对市场前景好、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鼓励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意见》提出,清理针对企业的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整治层层加码、加价。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鼓励金融机构清理收费项目及价格,列出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对企业来说,除银行之外,从资本市场融资也是一条重要途径。我省也鼓励并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对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将进一步扩大规模,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天使投资(种子)资金(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
减轻税费负担:
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部分企业可缓收税费
今年起,防洪保安资金暂停征收。网络计量检测费、粮油储存品质鉴定检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被取消,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也明令停收。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均按规定免征。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落实以上政策,预计全年将为省内企业减轻负担达50亿元,仅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一项,就减轻企业负担20多亿元。
此外,我省还规定,个别纳税人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需要给予临时性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经批准可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对符合产业政策、有较好发展前景、一时遇到较大困难的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实行税费缓收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除停止、取消、减免部分税费外,《意见》还明确了多项政策补贴。例如,鼓励和支持地方对众创空间的用房、用水、用能、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给予适当补贴;对省内实施技术改造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定比例奖补。“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20亿元,调动企业加强技改的积极性。
降制度性交易成本:
擅增的中介服务一律取消,收费过高的大幅降低标准
对企业来说,政府简政放权也是降成本,甚至是企业更为看重的成本降低。
省政府提出,各级政府要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省以下部门擅自扩权增设的一律取消,收费过高的大幅降低收费标准。
在创办企业、投资办项目等重点领域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事项,为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力争实现全省范围内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50日获批。
本报记者 查金忠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