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实施收养评估制度省份
3日,网友“朝廷半日闲”在微博上公布出一组照片:一名男童浑身是伤,特别是后背伤口密密麻麻,像被鞭子抽过;4日下午3点45分,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消息称警方正对此开展调查。5日中午,“平安南京”再次通报情况:南京警方查明3月31日17时许,男童施某某因未完成其养母李某某布置的课外作业,遭到李某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施某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经法医初步鉴定,施某某构成轻伤。5日凌晨1时许,警方对涉嫌故意伤害的李某某(女,50岁)依法刑事拘留。经警方协调,男童施某某已被其亲生父母暂带回老家抚养。南京检察院、民政局、妇联等已跟进此案。
这一起虐童案已引发较大的社会关注。
虐待孩子不是“家务事”
南京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张纯认为,此事暴露出很多问题,尤其是虐童发生后社会应急不及时。微博爆料者“朝廷半日闲”称:“孩子自去年就被学校发现有被虐待事实,但最初以为是偶尔情况没好多说。近日才发现孩子日渐严重,性格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
“孩子首先是国家的,然后才是家庭的。保护孩子,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当我们遇到、发现虐待儿童事件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报警!如果警察不出警,立即向妇联、民政、媒体等部门反映!千万不能想着‘孩子是父母的,我们管不着;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少管闲事’。”张纯说,如果学校在发现男童受虐后,第一时间报警;如果报警后,警察能第一时间出动,男童可能会少受些折磨。
养父母是否接受过精神评估?
目前,警方已将孩子送回亲生父母身边,张纯担心,如果没有征询孩子意见,没有进行专业的心理干预、治疗和评估,这样做可能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二次伤害。当前民政部门收养评估不科学,没有列入专业的心理评估,应在收养前期引入第三方,对收养人的精神状况进行专业评估。他在大量心理案例接访中发现,父母虐童案里,绝大多数成人或多或少都有暴力倾向,有不切实际的教育强迫症,或偏执型人格障碍……心理上有瑕疵、情感上有障碍、人格上有变态倾向,这些人都不适合收养。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得知,受虐男童今年9岁,6岁前跟随亲生父母在安徽生活,6岁后被养父母收养。养父母目前居住在南京市浦口区。据初步掌握情况,属于亲属间收养。对网传收养父母为律师、记者,相关方面未予确认。爆料人“朝廷半日闲”表示,为保护男童隐私,不公开学校和姓名等信息,并解释“我也在顶着各种压力,请网友理解”。
“孩子6岁后才被带离生父母身边,是否符合收养程序?被收养前,养父母有没有经过专业的精神状况评估?如今出现养母以爱的名义,按自己的规范‘矫正’孩子行为,不惜虐待,责任究竟在谁?”张纯说,一些发达国家收养家庭在收养关系成立后,每年还要接受一次评估。虽然国情不一样,但保护儿童的决心应是一样的。
江苏已率先实施收养评估
对此次事件,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已在第一时间跟进,并将对孩子的下一步安置作出安排。
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两高两部意见,公检法程序走完后,会裁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养父母被剥夺监护权,孩子又无人抚养的话,民政部门将承担托底收养的国家责任。具体流程已有案可循——全国首例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件就是在江苏徐州裁决的。”
采访中,记者得知,此次虐童事件收养人属于亲属间收养,收养关系在安徽办理登记。
“收养评估,是确保儿童权益的重要环节。”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沈琪介绍,江苏每年至少有3000例收养案例。2012年,收养评估程序就在省内多地试点。去年底,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实施收养评估制度的省份。有精神障碍、犯罪前科、虐童前科、吸毒史等,都“一票否决”。不过,沈琪坦言,很多家庭暴力案的施暴者,很难事先发现。收养评估也不是唯一的“保险阀”。今后,要建立更有效的发现和保障机制,调动民政、社工、志愿者、学校、公检法等多方力量“共同守望”,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关爱每个受到伤害、生活无助的孩子。
我省今年将由省人民法院牵头,出台实施意见,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种行为,适合江苏省情的操作流程、实施方案会尽快落地。但相关专家表示,家庭才是孩子真正的港湾,如何让受侵害的孩子最终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得到真正的爱,还需司法、民政等部门去思考和探索。 本报记者 唐 悦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