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意见公布 高分考生可放弃"自主招生"
中国江苏网5月21日讯 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高考时间为6月7、8、9日。和去年相比,招生政策有重要变化,主要体现在志愿填报部分。据悉,今年江苏高考将“自主招生”单设志愿栏,专家分析,这一变化意味着首次允许考生若高考分数高,可放弃“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资格也可放弃
今年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29日。据悉,对填报以上招生类型志愿的考生,如果达到规定的条件,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省考试院将先行向其报考院校投档,由院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于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退档,以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参加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
招生专家分析,“自主招生”单设志愿栏后,录取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往年,考生获高校自主招生资格,与学校签约后,其档案即被锁定,如果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可被高校录取,反之不被录取。但假如高考发挥得好,高考成绩远远高于自主招生学校也不能毁约,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而且会被记录为“诚信不良”。志愿单设后,主动权掌握在考生手中,考生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再选择是否填报自主招生学校的志愿,考生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
“思想政治品德”加分取消
按照往年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按照国家要求,今年江苏取消了这一方面的照顾加分。
此外,取消了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本科平行院校志愿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的照顾投档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也有变化,2015年,按照原政策执行。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 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从2016年起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另外,增加“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体育专业男女统一划线
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的一些项目,今年也作出了调整。具体为,调整了体育类考生投档规则,由原来的“分男、女生,分开划线,分别投档”,调整为:“男、女生统一划线,统一投档”。
此外,注册入学考生申请专业增加。由原来考生“可同时申请两所院校、每校各6个专业”,调整为“可同时申请6个‘院校+专业’志愿”,其他办法不变。
值得关注的是,从2016年起音乐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主试类型不同,分别按声乐、器乐公布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阮渊)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