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条“意见”保扬州蓝天 重污染天气限产停工

03.11.2014  15:37

  

  扬州市将出台《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共保蓝天”专项行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改善扬州环境空气质量。列入扬州市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项目,相关生产线本月起全面停产,提前完成淘汰任务。

   淘汰落后、过剩产能 本月起全面停产

  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列入扬州市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项目,相关生产线今年10月起全面停产,提前完成淘汰任务。同时,扬州市各地将结合改善空气质量的实际需要,更大力度压缩钢铁、水泥等行业低端低效率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扬州市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置监管,严格执行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其中主城区燃煤电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大力度督促燃煤电厂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全市燃煤企业必须严控燃煤品质,使用含硫率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

   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工地不得开工

  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列入省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提标改造项目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加快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严控建设工地面积,合理安排开工工地规模和增长速度,切实提高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将扬尘治理措施费(含扬尘排污费)纳入工程造价,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今年10月至12月一律不得开工。

  严控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拆除、取土运土作业,严格落实两类作业防尘措施。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切实提高机械化清扫,加大道路洒水频次;强化渣土车运输全程规范管理,重点整治和解决渣土车抛撒滴漏、乱堆乱倒问题。

   露天烧烤油烟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省有关要求,督促各加油站(点)认真落实全面供应国IV标准车用柴油。出台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资金补助政策;确保全市年底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4772辆,完成339辆老旧公交车更新淘汰任务。

  持续开展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整治,露天烧烤必须更换环保型烧烤设备,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油烟净化装置不正常使用的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力度,坚持从源头利用,严格行政管控,严明考核奖惩,切实落实属地负责、市县乡村组五级监管、相关部门挂钩督查巡查机制,禁烧期间实行全天候、全覆盖上路检查,巡查时段延长至12月底,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引发的严重污染事件。

   重污染时实施 最严格停产限产停工措施

  为保证空气监测点位数据客观准确,避免特殊点源污染对监测数据的异常影响,在4个市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500米半径区域范围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取缔露天烧烤;严格限制建筑施工作业,严控取土、运土作业;全面封闭闲置拆迁工地等。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报与预警。环保、气象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应急指令,各地、各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发生橙色及以上的重污染天气时,要严格按《扬州市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预案》规定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实施最严格的停产、限产、停工措施。对未脱硫脱硝的热电企业、未安装硫磺回收装置的炼油企业实施停产,对钢铁烧结机、水泥生产线实施最大限度的停产限产。(刘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