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在惠山区钱桥街道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

12.12.2015  01:49

  为了深入剖析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职务犯罪隐患,提升乡镇领导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近日无锡市检察院在惠山区钱桥街道召开了“吴少华、倪海兵受贿案典型案例剖析会。

  市院副检察长张媛、惠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燕、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院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以及吴少华、倪海兵原任职的惠山区住建局部分班子成员、局机关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惠山区钱桥街道全体班子成员,街道、村两级全体干部、惠山区洛社镇部分班子成员及镇、村两级干部等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  

  会议首先由检察机关通报了吴少华、倪海兵受贿案基本情况和案件特点,对犯罪原因及制度薄弱环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播放了吴少华庭审忏悔录像节录,以及吴少华、倪海兵手写忏悔书,并提出预防对策建议。 

  惠山区钱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俊伟、惠山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张仁洪、惠山区洛社镇党委副书记周晓东分别就自我感受、今后所在单位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举措等方面做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代表、市院人民监督员、无锡NIIT服务外包培训学校校长董峰表示案例剖析会的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教育意义深厚。无锡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北塘区政协委员、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无锡分所主任金为铠以所办案件为例,阐述了不要心存侥幸,强调了敬畏法律的重要性。 

  惠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陈燕讲话时指出,要以吴少华、倪海兵职务犯罪案件为警示,扎实整改、知行合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意识,在全区形成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 

    市院张媛副检察长对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反腐倡廉形势,始终坚持惩防并举;二是注重自我规范约束,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强化自身制度建设,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完善社会化预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