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2月5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泰州市确诊新增 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其中靖江市1例、高港区1例、姜堰区1例。现将其公共场所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患者一,男,33岁,现居住在靖江市斜桥镇,与我市2月1日公布的患者二为父子关系。
1月23日17:00陪其父去靖江市人民医院。24日8:00先后至斜桥农贸市场、斜桥大力水暖店,13:00去华阳社区洁源浴室洗浴,14:20至斜桥镇农行、工行柜员机取款。26日11:00、20:00在土桥海鹏大药房短暂逗留。27日15:00去靖江市人民医院。29日22:00由120救护车送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31日23:00由120救护车送至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患者二,女,46岁,现居住在高港区口岸街道,与我市1月31日公布的患者三为母子关系。
1月21日14:00驾车至泰州火车站接其子回家,16:30先后至扬子江药业集团结算中心、中信银行高港分行。22日12:00至泰州药城星巴克、屈臣氏,13:00至泰州金鹰一楼购物,14:57至高港城隍庙,17:20至高港大润发超市,20:00陪其子去泰州人民医院就诊。23日9:40陪其子去泰州市人民医院检查,16:39至高港小李鲜花店。24日10:00至泰州市人民医院取其子检查报告,19:54至扬子江精品酒店。25日13:05至高港区春港西路7080咖啡厅打麻将。28日13:00驾车至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百姓人大药房。2月1日8:20出现发热症状,由120救护车送至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患者三,男, 65岁,现居住在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与我市2月3日公布的患者四有密切接触史。
1月25日8:35至姜堰烈士陵园东北角好人缘水果店,8:45至阳光花园亲戚家。31日出现发热症状,下午由120救护车送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目前上述3 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对已追踪到的57 位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请可能接触者主动做好紧急防护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就近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等地区来泰的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居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期间如有发热症状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留验筛查。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