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虚假恶意诉讼 南通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
06.02.2015 10:32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今年元旦至今已立案894件,同比增长17%……”作为江苏省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南通市海安县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介绍改革的具体情况。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海安法院确定为全省立案登记制改革三家试点单位之一。今年1月1日起,海安法院开始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据海安法院副院长李宏林介绍,实行该项制度后,立案部门和各人民法庭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自诉案件,只对起诉状是否符合规定、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该院管辖两项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体审查,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立案难”的问题。今后,当事人提起诉讼只要符合上述条件,超过99%的案件都可直接迈过立案门槛。同时,海安法院将加大打击力度,对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可能的,要求起诉时提供书面承诺书;对已发现的虚假诉讼,将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王津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06.02.2015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