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总工会力促帮扶服务普惠广大职工
近年来,扬州市总工会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适应不同职工群体利益诉求,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职工普惠制。
规范标准,建立健全职工服务体系。 市总工会把职工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推进工会会员普惠服务的平台,每年把将市、县、镇(街道)、企业(社区)四级职工服务体系建设列为市总工会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出台职工服务中心“八有”标准和职工服务中心“五有”标准,明确各级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奖励措施。目前,市、县两级职工服务中心全部建立,全市98家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都建立职工服务站,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建立服务点。
创新为先,逐步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市总工会一直致力于为广大职工服务,曾先后创办了全省首个工会会员服务之家、首家工会爱心超市(慈善超市)、首个女职工维权指导中心、首个困难职工帮扶慈善基金。随着形势的发展,各级职工服务中心在开展生活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等传统帮扶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工会各项职能和资源,将侧重于为困难职工服务逐步扩大为为全体会员和广大职工服务。针对职工生产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增加了菜单式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设心理讲座和谈心交流,举办并指导基层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健康体检和互助互济,尽可能满足职工各方面的需求。
互利双赢,广泛设立会员优惠窗口。 针对职工日常生活需求,市、县两级工会在与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单位,建立工会会员优惠服务窗口单位,确定优惠品种和折扣。凡持有《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的工会会员,在优惠服务窗口单位购物、就医购药、文化旅游、食宿休闲、婚介婚庆、美容美发、困难帮扶、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法律服务十个方面300多个项目上,享受5至9.5折,直至全免优惠服务。市工人文化宫游乐场对工会会员凭会员证携带爱人、子女游玩,一律实行5折优惠。广大工会会员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增添了“我是工会会员”的自豪感荣光誉感;商家通过让利多销,增加了经济效益,扩大了社会影响,获得互利双赢。
严格验收,强力推进后勤保障工作。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职工要求改善食堂、宿舍等生活条件的呼声越来越迫切。2011年,市总工会在全省工会系统率先开展以“强化生活后勤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主题的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推进活动,推进企业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百分制验收标准,并根据达标情况分设A、B、C三类档次。对各档次的职工食堂、宿舍、职工活动场所都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三年来,全市共评出单项示范单位3752家,达到A类的1685家。共建职工宿舍35.89万平方米,其中政府出资新建24.02万平方米,752家民营企业新建职工宿舍11.87万平方米;956家企业改扩建职工食堂,新增面积10.57万平方米;文体活动场所增添器材件和各类图书15.66万余册;基层互助互济组织补助因病因灾困难职工956人134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