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总工会健全“四项制度”服务职工“面心实”
本网讯 近年来,阜宁县总工会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履行工会职能,整合各类资源,釆取多种措施,健全“四项制度”,构建起结构合理、程序严密、运作科学、管理有效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全方位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为满足职工各个层次的合理需求服务。
一是立足服务职工维权长效机制方面的需求,建立健全工会源头参与制度。 县总工会牢牢把握源头参与这一重点。一方面是政策参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政府关于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物价、住房以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另一方面多渠道参与。县总领导通过参加或列席县委、政府会议和在人大、政协等机构中的合法席位,就地方的经济及社会发展问题发表工会的意见;在工会参与同级政府建立的联席会议上,针对职工关心的热点和突出性的问题,参与政策、法规、方案的制定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讨论;在基层,运用职代会制度,组织职工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直接的源头参与活动,促进企业做到该提交职代会审议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通过,该由职代会决定的必须由职代会决定,做到重大决策不经职代会讨论的不得出台,不经职代会通过的不得实施,通过工会组织从上而下的源头参与,使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种规定在形成的初始阶段便引起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因而在文件、规定的制定及落实中得到保障和体现,消除了广大职工的后顾之忧。同时,切实抓好维护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的源头参与。在参与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的基础上,督促和协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提高职工健康保障措施,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在用人单位有违反职业操守、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权要求纠正,千方百计让农民工的安全健康不受侵害,让广大农民工始终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生活与工作。
二是立足职工生存权益方面的需求,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县总工会成立困难职工援助中心;镇区(街道)、系统工委成立帮扶救助站;社区、基层工会设立帮扶救助点,在全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困难职工托底救助网络。在此基础上开展全方位的帮扶服务。一是抓好困难职工档案的建立 。 按照“家庭情况清、特困原因清、技术特长清、就业志向清、思想状况清”的“五清”要求,层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做到基层帮扶站与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档案一致,文字档案与电子档案以及上报资料一致,对困难职工情况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录入,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注销,实行动态化管理工作 。 二是抓好帮扶常效机制的建立。为保证帮扶救助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社会化轨道,让特困职工得到及时救助,县总工会一直把构筑快速便捷的长效帮扶平台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使春送岗位秋助学,夏送清凉冬送暖的帮扶行动常态化、制度化。通过12351维权热线和正常的信访接待,真心实意地帮助每一位来访求职职工,确保进到这个门,找到一个人,办成一件事。通过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等相关制度,及时掌握职工的生活、就业、劳动关系等动态,有的放矢地开展各项帮扶救助。三是通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促进企业经营者增强职工意识,关注职工冷暖,帮助困难职工解难。四是通过主动争取劳动、工商、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对特困职工家庭给予相关政策和优惠扶持。
三是立足服务职工民主政治权益方面的需求,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县总工会坚持工作思路创新,整合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资源,使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互相支撑,程序衔接,形成了企业管理的统一有机体。按照省总提出的“按法规建制,按职权落实,按程序开会,按规则议事,按意愿表决,按效果评估”的要求,坚持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落到实处。做到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分配方案等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不执行;坚持厂务公开制度与职代会制度建设并建互动落到实处。各基层工会普遍以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为目标,以职工关注的企业管理的热点难点解决为重点,通过厂务公开,使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协商权、监督权、选举权得到真正落实;坚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要求,开展要约行动,召开协商谈判形成专项合同,以建立起有效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分配监督机制;坚持抓好职工董、监事制度的落实。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建立和互动,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涉及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事项前,都要认真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立足服务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方面的需求,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制度。 县总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和手段,把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稳步推进,遵循集体协商工作规律,把打基础、利长远的制度机制建设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协商內容循序渐进,从解决职工普遍关注、容易解决的问题做起,逐步拓展和深化。同时,严守依法合规的工作原则,协商过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位方法、步骤,做到协商主体、程序、内容依法合规。立足解决职工最关心的突出问题,确保协商内容量化细化,具有可操作性。坚持分类指导协商重点,区域协商要实现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劳动条件等底线标准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行业协商以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为重点,具体到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分类协商确定标准;企业协商针对不同岗位职工的不同诉求,分别确定协商内容和协商条款.特别是明确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各项权益标准,针对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亊项开展专项协商,签订更具针对性专项集体合同。 ( 通讯员 王建军 郑艳华 周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