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委托省局课题《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结题验收会在宁召开
1月18日,国家总局食监一司在南京召开《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课题结题验收会。国家总局食监一司正司职稽查专员毕玉安,省局朱勤虎副局长参加会议。
朱勤虎副局长在会议上致辞,代表省局感谢总局食监一司一直以来对江苏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远道而来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向大家介绍了2017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情况,重点汇报了总局委托省局开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课题的研究情况。省局接到总局下达的课题后,立即组建了一支由省局领导牵头,监管专家、企业技术骨干、检验专家、行业专家组成的编写组,具体承担编写工作。编写组在省内外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对反馈的意见逐一分析,并根据总局食监一司提出的新要求,先后数次召开专家研讨会,明确了框架及内容,最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毕玉安正司职稽查专员充分肯定了江苏省局和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在课题研究上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为规范企业标签标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总局提出了开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这个课题研究。食品标识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消费者对食品的认知甚至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个课题很重要。监管部门、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需求不一,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异,为此,新修订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范围有重大调整。在具体篇章结构上,设置了总则、一般规定、预包装食品、散装和现制现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的义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内容涉及广泛。他希望江苏省局切实抓好此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课题组相关负责人就《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编写情况和重点章节、重点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天津、辽宁、上海、广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专家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经过研究评审,专家组认为,该课题研究为制定《办法》奠定了基础,研究成果符合基层的监管需求,可操作性强,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并建议项目组按照专家提出的个别文字修改意见作进一步完善。
(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