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与变迁:性别观念20年
1990-2010年性别观念指标的变动趋势
全部人群与分性别的性别观念指数得分
编者按
本文通过对三次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在过去20年中,中国人的性别观念更趋平等,但在社会分工领域,过去10年中的确有回归传统的倾向。作者指出,这种倾向特别值得警醒和反思。
■ 杨菊华
性别观念是指基于生理性别差异形成的对于男女两性“合适的”角色、权利、责任的态度和认知。传统性别观念包括“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等等,新中国成立后,女性角色身份出现变化,性别观念更趋平等,但性别不公依然表现在诸多方面。近年来陆续有研究认为,我国的性别观念出现回潮。
那么,性别观念是否回潮?出现回潮,是向何时回潮?这样的回潮是全面的还是仅某些方面显露回潮?影响的宏微观因素有哪些?为探究相关问题,本研究通过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数据,并应用因子分析法来探讨近20年中国性别观念的变化、特点及影响要素。
性别观念变化特点与影响因素
本研究主要通过7个因子,即:不认同“男性能力天生比女性强”、 不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赞同丈夫分担家务(以上因子统一归为“性别关系”);不认同“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不认同“女性应避免在社会地位上超过丈夫”(以上因子统一归为“社会分工”);赞同子女随母姓、赞同已嫁子女继承家产(统归为“继承规制”)。
在这7个反映性别观念的指标中,65.2%的人“赞同丈夫分担家务”,为7个指标中认同度最高的,而不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比例为41.7%,为指标中认同度最低的。
在1990年~2010年性别观念指标变动趋势中,7个指标在三个时点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模式:一是倒U型,二是U型,三是近乎线性。可见,一方面,历史的传承性和现实的功利性,使得传统的性别观念仍有较强的影响力,并且在社会分工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但在其他方面,性别观念趋于平等。
从综合指数得分来看,总体而言,受访者的总体性别观念(总指数)更趋平等,但若分解到三个分指数可知,性别关系得分明显增长,而社会分工与继承规制却不然,社会分工最为传统;继承规制最为平等,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拥有更为平等的性别观念。
为进一步分析影响性别观念的宏观、微观因素,本研究选择的自变量包括调查年份(看趋势)、文化(各省平均受教育水平)、市场(各省人均GDP)、媒体(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分钟>);控制变量为人口要素(性别、城乡、年龄、婚姻、民族)、经济社会地位(教育、职业和收入)以及父亲的教育程度(家庭背景)。由标准化系数的结果显示,对性别观念影响最大的三个要素依次是:调查年份、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性别与城乡的互动。调查年份实际上反映了时期的影响,说明人的观念与所处的时代密不可分;受教育程度透视出教育对性别平等观念的推进作用;性别与城乡的互动,一方面折射出生理性别与性别平等观念之间休戚与共的关联,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城乡的二元区隔令农村的性别平等观念落后于城市,而性别与城乡的相互叠加,则凸显了制度约束下的个体立场在性别观念形塑过程中的巨大张力。
三大结论与反思
本研究基于多层线性回归模型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总体而言,近20年中,中国人的性别观念未见回潮,而是更趋平等。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除继承规制外,1990年的得分都低于2010年。性别平等作为衡量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指标,即便不能线性式快速推进,也会螺旋式前行。事业与家庭并重的“二元模式”与传统的“一元”模式已相距甚远。舆论渲染和少数人的理念不能代表全部人群的总体特征。
其二,性别关系日趋平等,继承规制曲折前行,社会分工出现回潮。
应该看到,总体趋势掩盖了三个分因子的差别:在性别关系中,随时间而趋于平等的特征最为凸显;在文化规制中,2010年展现出更为进步的一面;在社会分工中,近10年出现明显的向传统的回潮。
我们认为,观念是存在的反映,所以,2010年社会分工观念的回归与宏观背景密不可分。比如,两性在劳动就业和职场发展中的不同际遇、国家对妇女就业和发展的社会支持减弱、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社会服务的不成熟等等都导致了社会分工观念的回潮。而长远来看,这只能再次强化、固化性别区隔;传统的性别文化在这种隐忍与退让中传续。
其三,文化、市场、媒体是影响性别观念的主要因素。文化提升性别观念指数得分,推动平等观念发展:受教育程度越高,性别观念更趋平等。市场对平等观念具有抑制作用:发达的市场经济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平等的性别理念。媒体对性别观念的影响在2000年出现拐点:2000年前,看电视时间越长,各指数得分越高,但2010年后,看电视时间越长,观念越保守。
我们认为,讨论总体性别观念或某些维度上性别观念的变动趋势,得到不同的答案。在不同层面上,传统意识与现代观念并行交集,深层意识和表层意念矛盾交织、互有冲突。现代社会历史性地将女性推上了社会舞台,但父权文化依然留存于血脉之中,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同时,由于理念很难从传统中彻底脱嵌,在传统与现代的交互作用下,两性既为“过去”规定,又被现代型塑,特别是在需日常履行的社会分工方面。
另外,我们需要反思性别观念的建构、演进、调整和重构。性别观念是社会结构和主体能动作用博弈之果,是在历史文化和现实情境的框架下,个体主动选择和被动服从的结果。
平等观念既带给女性福祉,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要推进平等理念,需解构男性话语及由其统治的历史叙述。但是,传统的社会分工作为一种权力关系渗透到社会各领域、各组织和社会单元,该如何解构?政府是否需要强势回归?如何回归?企业是否需要 (至少部分) 承担社会责任?社会如何更好地提供社会服务,帮助女性减轻家庭-工作的矛盾和压力?这都是我们接下来不得不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