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急难愁盼” 宿迁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08.03.2023  11:00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近年来,江苏省宿迁检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规范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不断提升救助质效,通过检察履职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加强机制建设

  逐步完善办案程序

  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线索移送、外部协调等救助制度建设,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构建1+N办案机制,各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救助线索时主动、及时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并将线索移送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宿迁市检察院与9家单位共同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宿迁特色的多元化救助帮扶平台,形成救助合力。对某跨省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综合采取司法救助、协调民政救助和教育帮扶等措施,为被害家庭申请7万元救助金,协同教育部门安排其重新入学。同时,构建异地协作机制,通过“云端”救助、12309检察服务电话沟通等方式对身在异地的申请人主动开展多方救助、联合救助、异地救助,取得良好的救助效果。

  优化办案结构

  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全市检察机关除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外,还积极扩大案源,优化办案结构,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覆盖四大检察,办案结构进一步优化。

  宿城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中发现烈士后人司法救助线索,后专程赴安徽省开展烈士后人救助走访调查,帮助烈士后人祭扫。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救助,宿迁市检察院党组对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优化办案结构的要求,2022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7件,发放救助金867.6万元,案均救助金额3.37万元。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对71名权益被侵害且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282万元。对需要大额支出医疗费或康复费的被害人、未成年人、英烈亲属等救助对象,开辟救助“绿色通道”,扩大救助效应。

  加强资金监管

  救助效果凸显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金的监管,走好“最后一公里”,联合社区、银行共同建立司法救助资金监管协调配合机制,确保救助金发放安全、到位。

  在《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督管理协议》中,规定未成年监护人,与第三方代管人社区共同到银行开设“联名账户”,救助资金每半年支取一次,具体支取金额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予以核定,双方意见一致方可办理取款。宿迁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李某某救助案时,与李某某所在社区、李某某监护人签订三方协议,救助金打入社区指定账户,由市检察院、社区共同监管,确保安全并真正用在李某某生活、学习上。为更好地接受监督,建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等为成员的司法救助分类量化评估成员库,随机抽取成员对司法救助金额、方式进行评估,保证救助公开透明。同时,还不定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核查,公示救助金使用明细,确保专款专用。

给予她向阳而生的力量
  ——最高检、全国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联合印发首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