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对120急救立法 接通知5分钟不出车或被重罚

23.01.2015  12:23

龙虎网讯 主城区至少每20万人有一处急救机构、每5万人一辆急救车。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已出台,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院前医疗急救指的是伤病员在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对其开展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根据该《办法》,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是院前医疗急救的主管部门。

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对120急救工作进行立法。该《办法》对参与急救的医疗机构和急救车数量都进行了规定:在城区内,至少每20万人设置一个急救分站或急救网络医院,其他区域每个街道(镇)有一个急救点;城区内每5万人配备一辆救护车,其他区域则按照活动半径不超过10公里、到达时间不超过半小时的要求配备救护车。每一辆急救车上,必须有一名执业医师和一名司机,有条件的可以配备护士和医疗救助员等辅助人员。

对于急救车的出车过程,该《办法》也进行了规定,如急救中心的指挥调度人员在收到呼救信息后,必须1分钟内发出调度指令,急救人员应当在接到调度指令后5分钟内出车。急救中心若拒绝受理呼救或超过1分钟仍未调度,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若没有在5分钟内派出急救车或干脆拒绝承担医疗急救任务,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若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在私家车上贴“120”等急救标识,交管部门可对车主罚款200元。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李袆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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