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部门联动建立快速查核机制 换届违纪发现一起查办一起

27.05.2016  14:09

  新华报业网讯 25日,省委组织部出台方案,会同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成立专项核查组,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换届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快查快办”。

  根据方案安排,换届期间,组织部门将通过“12380”举报平台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特别是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造假骗官、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的举报,进行专门登记、快速受理;对反映省管干部、市级班子换届考察人选、县(市、区)党政正职的重要问题,将最快在收到举报后的1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方案要求各地对发现的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重要舆情、重要突发事件、重要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应对、稳妥处置,市一级发现的重要问题、紧急情况,在24小时内报省委组织部。

  方案还根据违纪情节轻重明确查核分工和时限,以期实现“快速查处”。对反映问题具体、线索清楚、性质严重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由省委组织部专项督办,一查到底。对反映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突出问题的线索,省委组织部派出专项查核组进行调查。其中,对考察期间,反映市级班子换届考察人选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转请考察组会同地方党委调查核实。接到举报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完成并形成查核报告;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查清的,30个工作日内形成阶段性查核情况报告。转由考察组负责查核的,应在考察任务结束前办结。

  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督查单上逐条列出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要求查办方提供主要调查情况、相关佐证材料、个别谈话记录,以及违规违纪的主要事实、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的政策依据和具体处理情况等。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人表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是“铁律”,只要是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涉嫌违纪的,转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组织部门将及时通报,必要时点名通报。(记者 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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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