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骑“电驴”超速事故频发 收入低无保险遇赔偿难

10.07.2015  09:05

龙虎网讯 交警五大队相关负责人昨介绍,快递员在送货过程中引发的交通事故近年呈上升趋势,在他们辖区,平均每个月都有40多起快递员交通事故发生,处理这些事故往往出现赔偿难难题。

5月中旬的一天中午,快递员小张骑电动自行车送外卖,行至中山北路青春剧场附近的公交站台时,超速行驶不慎将旁边一名骑车的老人擦倒在地。老人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光手术费和医药费就花去了3万余元。随后,老人家属找到小张,要求他承担老人的医疗费、营养费及后续治疗费,一共得数万元。小张说他只有几千块钱,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

小张所在公司认为,发生事故是由小张超速行驶引起的,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双方因赔偿问题谈不拢,闹到了鼓楼法院,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一位交管人士告诉记者,在快递员电动自行车事故中,赔偿问题向来比较难解决,因为事故原因往往是快递员违反交通法导致,他需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快递公司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快递员自身收入不高,一旦肇事撞人,基本上无法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这一难题该如何破解?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率上升,有关专家屡次呼吁将电动自行车引入保险赔偿范围内,目前已有大型保险公司开始试水电动车的保险赔偿业务。

目前我们主要针对快递、环卫、供电公司等单位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保险业务。”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比如快递电动自行车,可以以快递公司的名义或者快递员本人名义,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业务,保险费每年50元,一次赔付最高2万元,一年可赔付一到两次。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该保险主要是针对第三方受伤进行赔偿,如电动自行车撞伤了人,只赔付被撞伤的一方,且赔付费用仅限于第三方的医疗费。

交管人士同时呼吁:加强快递员队伍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同样重要,这一方面交管部门及快递公司都责无旁贷。(通讯员 陈飚 记者 王茸)

制图:梁艳波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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