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瞄上贵重物私藏 扬州开发区检方公诉获刑

19.01.2015  11:07

  近日,因单位要赔偿丢失的物品而没有钱赔,利用职务之便,瞄上贵重快递货物,并占为已有,经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郝缓缓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郝媛媛,20岁,系高邮市人,系扬州某职业学校学生。2014年6月,郝媛媛自行前往某快递公司扬州分公司应聘,因出色的表现,被该公司聘用,并经过岗前培训,走上工作岗位。工作两个月时间不到,自己工作中使用的巴枪丢失,单位责令赔偿,因刚工作,收入很少,加上在送快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赔偿被害人一笔钱,性格内向型的郝媛媛,未向父母诉说,更没有向父母伸手要钱赔偿形成的债务,自己心里压力很大。 

  9月下旬的一天,郝媛媛在公司分派快件时,发现一件快件单上写着“黑色”、“iphone5”等字样,知道快件包装内是苹果5手机,对于此时缺钱的郝媛媛毫不犹豫想占为已有,她把此快件分派到自己送派快件的范围内快件中,出仓库时假装用巴枪在此快件单上扫描,和自己派送快件一并带出单位,在送快件途中,将此快件拿回居住地藏起来。后郝媛媛正常上班,发现一切正常,一颗心落下来。 

  事隔两天,她在公司分派快件时,再次发现一件快递单上的保价栏上写的是“4000”字样,她知道此包装内肯定是值钱的物品,遂采取上述同样的手段,把此快递物品送回家,打开包装发现是铂金钻戒1枚、铂金排戒1枚、黄金戒指1枚、黄金吊坠项1条,价值人民币四万八千余元。因收件人急等着结婚用的东西一直没有收到,不断打电话询问快递公司,因物品价值高,快递公司立即调取公司内监控和运单查询表,发现郝媛媛分派快件和出仓库的快件数量不符,怀疑郝媛媛所为。故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找郝媛媛询问时,郝媛媛坚决予以否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搜查出苹果5手机,在赃物面前,郝媛媛终于承认将苹果5手机占为己有的事实,并主动将藏在身上的上述戒指、项链拿出来。公安机关依法将扣押的赃物发还给公司,由公司送给了收件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郝媛媛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承认自己刚踏入社会,面对各种压力,不能正确排解,而采取犯罪的手段来简单处理有些问题,教训深刻。检察机关以郝媛媛涉嫌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考虑郝媛媛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合理建议法院对其判处刑罚。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定性,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的判决。(张筱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