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梅代表:反腐败同样也出生产力

10.03.2015  10:30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王地)“习总书记2013年3月8日参加江苏团讨论时,我提出‘预防出生产力’的观点,得到总书记的认可。今天我想说的是,不仅‘预防出生产力’,反腐败同样也出生产力。”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举行全体会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作了发言。

林志梅提到,作为来自检察机关的一位基层代表,她深切感受到依法严查腐败分子后,整个社会呈现的清气上扬、浊气下降的政治新生态。

结合办案,林志梅提出了惩防职务犯罪领域目前仍存在四种现象:一是资金量大、权力集中的领域仍然是职务犯罪的“重灾区”;二是贿赂犯罪仍占较大比例,行贿犯罪数量上升快;三是掌控国有资产、手握决策权的领导干部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危人群;四是“利益共同体”的窝串案比例呈上升趋势,个别单位“前腐后继”现象令人发指。林志梅还特别提醒,“小官易腐”的现象逐渐增多,应引起足够重视。

2013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

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反腐倡廉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林志梅说,“不仅‘预防出生产力’,反腐败同样也出生产力。

她还给大家举了一个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案件。某材料厂原厂长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贪污、挪用国有资产2600余万元。通过办案,检察院不但为企业挽回损失4000余万元,而且还通过全面梳理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制度漏洞,和相关部门一起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制度,帮助这个老企业面貌焕然一新,企业职工收入增长了30%,国有固定资产增值了3600余万元,而管理运营成本下降了2900余万元。

这起案件,当事人算不上‘老虎’,只是‘苍蝇’,但通过案件的查处营造了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林志梅认为,发展是硬道理,反腐败也是硬道理。反腐败不仅要保持高压态势,还要增强预见性、系统性、科学性。她建议,国家从立法层面尽快出台“反腐败法”,紧紧扎住制度围栏,真正实现“有权不可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