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群众才能树威望 宿迁检察攀高斗志争创一流
“102个集体、223名个人获表彰,其中市检察院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沭阳县检察院、宿城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日前,在宿迁市检察工作会议上,宿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鹏自豪地说,“今年,是宿迁市检察院建院以来成绩最好的一年!”
心中有目标,才能有方向!
“冲刺全省第一方阵!”2015年初,当宿迁市检察院党组提出冲刺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后,许多干警心有疑虑,认为自己院在全省范围内规模最小、人数最少,目标是不是定得不太切合实际。
“心中有目标,才能有方向!”针对干警中的顾虑,王鹏多次在市院党组会、院务会和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中强调,“不要有畏难情绪,要不忘初心、坚定信心,立足本职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让法律赋予的每一项检察职权在宿迁大地上都充分发挥、都能开花结果,那就可以了!”
为了坚守这个目标,该院在年初制定了《目标任务分解表》,将检察工作细分为50项内容,并要求各部门结合分解表,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序时进度。市院干部处和督察室每月考核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确保了各项目标扎实推进、如期完成。
业务能力是完成全年目标的基础。为此,该院出台《宿迁市检察机关实训工作计划》,要求每个业务部门充分研究司法实践情况,开展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实训计划。院党组先后召开三次专题会议,研究年度实训计划,解决实训人员、资金、装备保障等问题。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该院突出培训领导干部、司法办案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加强检校合作力度,邀请专家学者来宿讲学18人次,在浙江大学举办检察骨干培训班2期203人。
此外,建立健全了职业导师、兼职教师等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选聘45名办案能力强化、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职业导师和兼职教师,与年青干警“结对帮扶”,提升他们的司法办案水平。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举得各类业务竞赛中,宿迁市先后六人获评全省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全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改革等四项工作现场会在宿迁召开,该院全部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心中有群众,才能树威望!
2015年,宿迁市检察院将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打击恶意欠薪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行动,要求全市两级院主动寻找线索,及时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
泗洪县24名农民工向县人社局投诉施工单位欠薪,后该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一个月尚未立案。泗洪县检察院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线索后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并将孙某拘留。其家人得知消息后,主动筹措资金发放拖欠工资23万余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宿迁市检察机关先后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1件11人,为60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1.7万余元。
针对恶意欠薪案件涉及的人员多,极易引发上访的情况。宿迁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督促退赔机制,出台《宿迁市检察院督促退赔制度》,综合运用说理、教育等多种方式,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还欠薪,明确对足额偿还农民工工资的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予以不起诉或建议法院宣告缓刑,最大限度降低信访风险。
2015年以来,该院先后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退赔386万元,救助刑事被害人28.3万元,有效钝化了社会矛盾。
为了及时倾听并解决群众诉求,该院还专门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深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聘100名律师组成专业服务团队。为确保律师可以及时参与化解突发信访案件,建立了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每周三都有一名律师在信访接待大厅接访,向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
9月21日,律师在沭阳县检察院值班接访时,两名刑事被害人未得到被告人赔偿前来信访,接待律师听取来访人诉求后,认为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件,主动帮助其撰写救助申请书,并讲明所需材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该项制度试点以来,先后邀请律师接待来访群众16人次、代理和化解信访案件21件。
心中有尺度,才能去远航!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防控,强化明察暗访力度,对于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出现违纪甚至违法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院党组多次要求,要严格坚守从严治检,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底线。
为进一步加大从严治检力度,该院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建立年初责任签署、季度联席会议、半年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述廉等制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同时,修订完善《宿迁市检察机关检察干警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案管部门、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大督查机构,兼顾业务督查与纪律作风督查,将日常督察与专项督查、明察与暗访有机结合,先后对司法办案、信访接待、车辆使用等10余项内容进行督查通报20余次。
“党组会轮流听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并纳入年终考核依据。”王鹏介绍,“部门负责人汇报后,分管领导、纪检组长逐一进行点评,提出整改要求,避免了‘一岗双责’挂‘空档’,有效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宿迁市检察院还获得了全市绩效管理先进单位、依法治市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