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购物须谨慎

08.05.2015  02:20
  一名男子因在“微店”购物被骗,从广东追踪千里来到南京,近日终于亲手抓获这名诈骗嫌疑人。目前,这名嫌疑人已被秦淮警方刑拘。 李先生是广东人,不久前,他的妻子小杨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微店”广告,称低价销售二手苹果64GiPad4,绝对正品行货。小杨有些心动,就主动加对方为好友,并向“老板”孙某咨询产品价格。 孙某随后发来一些苹果iPad照片,并告诉小杨这些都是实物拍摄,成色很新,可以放心购买。最终,双方商定以1350元成交。孙某提出,必须将钱款全部打过去才能尽快发货。 小杨随后将135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孙某,孙某承诺第二天一早就发货。但小杨当天就发现,自己居然被孙某“拉黑”了,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听了妻子在“微店”购物被骗,李先生非常恼火。李先生认为,经商就要讲信用,对不诚信的小年轻,必须好好“收拾收拾”。于是,李先生开始设计引诱孙某上钩。 千里追踪揪出“微店老板” 为了弄清孙某所在位置,李先生发动朋友利用微信加孙某为好友,并有意透露手上有闲置的二手苹果手机,孙某当即同意收购,双方约定货到转账。 随后,李先生将一个空快递打包,寄往孙某提供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康路某小区,并且得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此时,李先生放下工作,和朋友一同不远千里赶到南京,追踪快递的物流信息。 5月3日一早,李先生查询到包裹已处于正在派件状态。于是,他和朋友来到孙某所在的小区楼下。等孙某下楼拿货时,李先生和朋友立刻上前将其拦下,并拨打110报警。 李先生告诉民警,当时孙某欲出钱私了,但被他果断拒绝。 民警提醒,“微店”购物须谨慎 据孙某交代,他是黑龙江人,1994年生。由于一直梦想着做生意发财,今年初,21岁的孙某来到南京寻找商机。4月11日,孙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各类电子产品广告信息,就萌生了“做生意”念头。他先是注册了一个名为“苹果产品收售”微信号,然后不停发布各类产品广告。 此后,只要有微信朋友看中某款产品,孙某便要求其汇款,收到货款后,他会迅速将对方“拉黑”。靠着上述方式,孙某陆续骗得6000多元。目前,孙某已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微店”购物一般无需第三方支付平台担保,交易模式完全基于买家对卖家的信任,交易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微店”购物应尽可能避免直接汇款的方式,交易时应保留对方的账号、手机号、交易信息截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