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微信购得六瓶假酒获赔4000元
微信已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微商”也日渐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微商在增加人们购物渠道的同时,也带来不少购物风险。
近日,我市市场监管局新桥分局接到市民投诉称,他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的六瓶品牌白酒全部为假冒产品。这是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的首例微信购物投诉。
微信上买来的
六瓶白酒均为假冒
近日,城区市民张先生在网上看到,新桥镇一名居民通过微信平台,销售某品牌系列白酒,市场价为280元/瓶的42度白酒,只需230元/瓶。看到有如此大的优惠幅度,张先生立即将对方加为微信好友,并订购了一箱六瓶白酒。很快,对方便将一箱白酒送到了指定地点,张先生支付了1350元。最近,张先生打开其中一瓶酒品尝后发觉,酒的口感与平时喝的不太一样,怀疑买到的是假酒。于是,他联系了该品牌酒厂江苏打假办的专业打假人员。经鉴定,他购买的六瓶品牌白酒确为假冒产品。
由于无法联系到该销售人员,打假人员便申请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并提出要购买两箱白酒。对方如约而至,送来了两箱白酒。打假人员现场对两箱酒进行了鉴定,发现全都是假酒。
打假人员立即将此事反映至市场监管局新桥分局。新桥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微友是通过微信朋友圈、网络发布信息,帮其他销售商代售白酒。只要微友需要购买,他直接到该销售商处取货后送至指定地点,并从中抽取提成。在市场监管局新桥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对方退还张先生的购酒款,并向其进行赔偿,总计4000元。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新桥分局已经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微店交易存风险
售后无保障
时下,只要打开微信朋友圈,总能见到铺天盖地的销售、代购信息,微信营销悄然成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模式。但是随着微商的繁荣,以及微信营销尚处于市场的监管空白区,免不了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其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自身维权困难。
上周,我市一名市民向12315举报投诉中心接诉员咨询称,前段时间,她在微信朋友圈内购买了一个LV包包,收到货进行比对后感觉不像正品,她怀疑是假货。而由于包的卖家位于广东,且没有任何购物凭证,不是正品也没办法追究,只能不了了之。
“微商信息不全,购物过程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大部分“微商”没有实体店,出售方身份不明,有纠纷时往往无法核实交易方的真实资料;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没有第三方为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进行中间的协调、监督,没有评价机制、信用担保等,对方收款后是否发货、货品售后服务等不确定因素都增加了消费风险。
微信购物难找主体
购物需谨慎
一边是“朋友圈”里越来越多的生意人,一边是追求时尚的消费者;一边是真假难辨的问题产品,一边又是跟不上市场发展的监管细则。面对如此现状,到底该如何选择?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在新的电子媒体时代,微商的买卖商品行为有几种交易方式:一是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实体经营者通过微信进行销售,即微信公众号里出现的一些品牌商;二是未经注册的个体,通过第三方微商平台进行商品推广及销售,即时下比较流行的“微店”等;三是未经工商注册的个体直接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四是未经注册的个体通过微信进行代购。
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对象是经营主体,在微信上销售的大多只是个人,他们在接到投诉后往往难以找到卖方主体,以致相关维权行为难以展开。如果市民一定要通过微信渠道购买商品,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保留银行、支付宝等汇款、支付凭据,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
市消协同时提醒消费者,在微信朋友圈代购需谨慎,如果朋友圈代购商品与商场正规渠道的商品价格差距太大,消费者还是需要谨慎购买,切不可贪便宜。尽管“微营销”面临监管上的难题,但如果消费者确实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也可拨打12315或84900315及时维权。
链 接
微信朋友圈购物维权“六步走”
①收集、保留证据,用手机从各角度拍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照片、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
②联系卖家进行退换货。
③联系第三方交易平台(微店)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明知或应知卖家侵害买家合法权益而未采取措施的,或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可向交易平台索赔。
④向微店所在地工商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
⑤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如卖家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或卖家货值金额达15万元以上,或两者合计达15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⑥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有权向销售者和生产者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