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面馆老板“毒盐”放倒41人 并害1名孕妇流产

14.11.2014  10:53

  41人被毒倒,只因面店老板“用错盐?

  这个老板为省钱竟长期用“精制工业盐”代替食用盐,这一次他“误用”的是亚硝酸盐

牛肉面店老板昨天受审。马志亚摄

  新华报业网讯  张某长期在徐州泉山区经营牛肉面店,今年7月,他误将朋友送的亚硝酸盐放入调料,导致41名食客被毒倒,其中4人重度中毒,一名怀孕2个多月孕妇因此流产。昨天上午,徐州泉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

  案情回顾

  41人吃面被毒倒还有名孕妇流产

  今年7月10日,徐州泉山区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经过统计,陆续到医院急救的患者达到41人,年龄最小的1岁多。

  一名怀有两个月身孕的孕妇,因担心对体内胎儿产生不良影响,最终做出了流产的决定。

  事发后,牛肉面店老板张某被徐州警方控制。经调查,张某当天上午在制作原料时,放入了此前朋友送给他的一袋盐,事后证实为亚硝酸盐。张某此前一直在使用“精制工业盐”,该种盐是由别人匿名供货,张某也知道此举违法,一般每月进货量在100斤左右,藏匿于租住的仓库里。

  “用错盐”算产销有毒品吗

  庭审查明,张某从2009年开始经营牛肉面店。经营初期,张某均从正常渠道购进食盐,因为本小利薄,从2012年开始,他听说“精制工业盐”价格为正常食盐的三分之一。张某认为,这种盐并没有毒副作用,可代替普通食盐。

  随后,有人上门提出给牛肉店供货,张某知道使用这种盐是违法行为,但在随后2年多时间里,他一直使用“精制工业盐”。

  庭审中,对于张某误将亚硝酸盐当成“精制工业盐”使用的事实,控辩双方均没有疑义。辩护人认为,根据“精制工业盐”的检测报告,并没有显示出其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不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使用亚硝酸盐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