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黑手”伸向群众“养老钱”!徐州通报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有的把“黑手”伸向群众的“救命钱”“养老钱”,中饱私囊、吃拿卡要;有的失职失责甚至优亲厚友做人情买卖,造成国家救助资金大量流失……9月7日,徐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在特殊群体社会救助福利政策落实情况专题监督中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徐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推进特殊群体社会救助福利政策落实情况专题监督,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986个,采取留置措施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2人,问责党员干部426人,追缴资金920余万元。
1、丰县欢口镇李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居合虚报套取残疾人生活补贴问题。2017年12月,李居合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隐瞒家庭收入等手段违规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240元。2021年6月,李居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沛县栖山镇朱新楼村原会计席远洪吃拿卡要问题。2012年2月,席远洪利用职务之便,在朱新楼村村民席某为其符合条件的孙子申请孤儿补助金过程中向其索要2000元好处费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席远洪仍多次向村民席某索要好处未果。2021年6月,席远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睢宁县梁集镇民政办原工作人员商守贞贪污残疾军人抚恤金问题。2005年上半年至2020年6月,商守贞利用其负责审核上报优抚、低保申报材料等职务便利,在明知其父亲商某善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通过伪造商某善为伤残退伍军人、老复员军人及低保户的方式,骗取残疾军人抚恤金、低保金等共计13.3万元。2021年3月,商守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邳州市土山镇薛庄村原会计王文杰虚报套取残疾人两项补贴问题。2017年9月,王文杰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虚假材料、私自盖章审核等手段,将自己作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进行上报,镇民政办会计、残联负责人程振宇在明知其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下,仍接受其请托予以审核通过,导致王文杰套取两项补贴2.4万余元。2021年6月,王文杰、程振宇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政务记大过处分。
5、新沂市阿湖镇墩新村原党支部书记焦庆峰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9月至2019年8月,焦庆峰在负责该村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期间,明知高龄老人张某去世不应继续发放尊老金的情况,但碍于情面、存在“老好人”思想,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将老人去世信息上报民政部门办理核减手续,致使超发尊老金1万余元。2021年7月,焦庆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铜山区利国镇民政办原工作人员孙文胜优亲厚友问题。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孙文胜在镇民政办工作期间,明知其好友王某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应按规定取消其特困供养金的情况,仍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王某申报特困供养金,导致王某违规领取特困供养金8648元。审查调查中发现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孙文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外,贾汪区紫庄镇民政助理叶成华、鼓楼区黄楼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丽娜、云龙区汉风街道办事处张屯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廷顺、泉山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建南社区工作人员侯建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东贺社区两委委员王苗苗、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民政助理宗慧敏等因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超发多发尊老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共涉及资金57.3万元,分别被立案查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通报指出,专题监督中还发现,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不力,对民生政策落实不够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手段严重滞后,协作配合极为欠缺,信息壁垒依然存在,导致资金监管粗放低效。
徐州市纪委监委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福利政策落实过程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充分释放执纪必严、失责必究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要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按照共性问题专项整治、个性问题督促整改、重大问题立项督办的方法路径,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创新治理方式,确保惠民富民政策“走在路上”,实惠“落在群众身上”。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来源:新华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