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调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

03.07.2015  15:38

      从7月1日起,徐州市2015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80元,月增80元;2015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按照每人每月558元执行;机构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月增140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50元,月增80元;城市“三无”老人生活保障标准继续按照每人每月1223元执行。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