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徐州检察的“升级版”---徐州市检察院再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5月的徐州,氤氲着浅夏的芬芳。乘着“一带一路”国家大战略的东风,这座古城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善弈者,谋势;善谋者,顾全局。”在新一轮发展大潮中,徐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从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护航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时也实现着自身的提档升级。
目前,徐州市检察院已连续5年获得“全省检察工作优秀奖”。在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又第二次被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这是市级检察机关的最高荣誉。
反腐祭出“杀手锏”
“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 这不仅是掷地有声的承诺,更是抓铁有痕的行动。
“你有8套房产,现在的家里放着一套20多万元的沙发。你还曾经拥有过一辆宝马车,款是别人付的……”
去年,新沂市某局副局长王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从开始拒不承认,到最后全盘托出,只因检察官已经掌握了他所有的“小秘密”。
这是运用信息化手段突破案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徐州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加快推进“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探索出了一条信息引领侦查、技术保障侦查的道路,加上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指挥协作机制,实现了职务犯罪侦查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2015年4月,在全省反贪部门“十大创新项目”评比中,徐州市“信息化初查的实战研究”和“智慧检务移动侦查办案系统”就占据两席,“智慧反贪”品牌已成为徐州检察打击腐败的“杀手锏”。
2015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江苏视察时,通过检察专线网,观看了徐州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平台的现场演示,对徐州检察机关智慧反贪予以充分肯定。
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紧缺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徐州检察始终保持着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和威慑效应。
云东棚户区动迁窝案中,刘某、陈某等4人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在路政执法领域一次专项行动中,侦办并起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件33人;根据群众对“黄牛”的举报线索,顺藤摸瓜挖出税务行业贪污贿赂犯罪23件24人,其中个案金额过百万元的就有13件……
在狠抓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徐州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关口前移、惩防并举,不断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2014年,一批贪污、诈骗医保金的案件接连发生,检察机关及时向医保部门提出完善医保金管理意见,为百姓的“救命钱”加上了“安全锁”。当年,全市即比上年度节约医保金上亿元。
细作深耕“民生田”
2015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开始试点,徐州成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公益诉讼治理环境污染,还百姓碧水蓝天。
今年4月,徐州市检察院在全国首次以“公益诉讼人”身份,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经审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鸿顺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及服务功能损失,共计人民币105.82万元。
此前,徐州市检察院还通过大量诉前工作,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对环境污染企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共计5起,徐州公益诉讼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4年,犯罪嫌疑人邵某因强奸、猥亵自己10岁女儿,被铜山区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之后,铜山区检察院向该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支持民政局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父母监护权。经法院审理,指定铜山区民政局作为新的监护人。该案,作为全国首起撤销父母监护权案,被写入《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民事虚假诉讼,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打“假官司”。近年来,徐州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移送犯罪线索等方式开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仅去年,全市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再审改变、改判20件。
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检察机关需具备一双“千里眼”。
2014年,由徐州市检察院自主开发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全面启用,实现了案件移送、受理、监督、反馈等工作的网上流转,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并规范了行政权的运行。平台运行至今,已接入成员单位247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6128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695件、重大行政处罚5433件,对符合立案监督条件的依法监督立案,数量均居全省首位。
连说带练“真把式”
两次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是徐州检察机关强化分类指导、促进各基层院平衡协调发展结出的硕果。
近年来,根据不同基层院的发展特点,徐州市检察院深入实施争优创模工程,落实市院领导干部“上前线”、业务部门“一帮一”,成功打造出邳州、云龙、铜山、新沂等一批叫得响、有特色的先进基层院,并带动了全市检察机关不断争先进位、主动作为、全面履职。
“要着眼未来,谋划长远,善于发现人才、锻炼人才、培养人才,在攻坚克难中带出一支理论功底过硬、实战经验丰富的检察队伍。”前任检察长杨其江与现任检察长韩筱筠,均把“内强素质”的传统不断传承和提升,使得两级院干警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活动遍地开花,全市检察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形式日臻丰富。
丹心化作春雨洒,换来繁花满园香。如今,徐州市检察院已连续5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评优秀等次、全省检察工作优秀奖;同时,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全省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全市政法杰出卫士”等一批先进个人……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徐州市检察院还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组织业务部门和基层院,针对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查找制度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出台了《司法办案工作规范细则》,全面推行检察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司法办案带上了“紧箍咒”。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冯贵福(副处级)提起公诉。”2016年4月27日,一条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没过几分钟,相关新闻就占据了各大网站的重要位置。
这一次,检察机关在百姓心目中的“神秘”形象被打破。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检务实现公开,全市两级院全部开通微博和微信公共平台,并入驻《今日头条》,各类检察信息“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2015年8月,徐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决定》,成为我国第一个由地市级人大通过的检务公开规范性文件。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保华认为,在全国率先提出将检务公开成果上升到规范化法制文件,固化检察机关好的工作做法,徐州对此做出了有益探索,为检务公开立法提供了可资参考、可供复制的经验,同时也极大地展现出检察机关自我加压的胆量勇气,以及令人钦佩的责任担当意识。